第 1 节 小说的境界(代序)

曾经有一位批评家说过,一流小说写感情,二流小说写哲学,三流小说写故事。这句话,我看到了便记住了,不知对不对,但我觉得小说是复杂的,否则就不是文学了。课本上说,文学即人学。这没错,因为我们在写人。

在大约二十来年的时间里,拉拉杂杂地写过十几篇关于警察题材的小说。一提起警察就和案件联系了起来,也就敏感了起来。因为在影视题材上,涉案题材是有限制的。小说境况要好很多。

警察是个职业,就像军人一样。作为文学创作,首先我们写的是人,然后才是职业,当然不同职业从事的工作不同,发生的故事也不一样。作为外行,我们对警察的职业充满了许多幻想,越为我们所不熟知,幻想便越发瑰丽。

警察题材的作品为什么至今没有更多优秀作品出现,不是因为某种限制,而是我们没有走近警察队伍,不了解,甚至还有误解。即便去写,也是故事猎奇,为故事而写作,长此以往,就很难有优秀的警察题材作品影响到读者。正如以前军旅题材的作品,只能也只会描写军人的高大上。久了,便不再受待见。其实在创作警察题材作品时,我们也在犯这样的错误。

创作任何一部作品,主人公的职业只是人的外在属性,主导故事发展和变化的仍然是人。开头那位评论家所说的把作品分成三六九等,其实,简单地说,用什么方式写作都有利有弊。故事不是小说,哲学更不是小说。小说是个混合体。我对一部小说的评判标准是:人物、语言、故事。

警察题材的作品概莫能外,仅写其工作的神秘和重要远远不够,它承载的是人性的力量和作品以外的情怀。文学是引领我们精神的图腾,我们不能让作品匍匐在生活的脚下,而应引领我们的生活,奔向更美好的去处。

 
(本章节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