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雨夜瑰丽(第1页)

高三那年,我喜欢上了一个小混混。

我为他付出了一切,却只换来他的一句:

「谁会喜欢一个残疾人?」

后来我选择离开。

这一走就是五年。

再见时,一向混不吝的他成了京圈太子爷,却还是红了眼尾,双手紧紧地抓住我:

「谭尔,你去哪儿了?

「别再丢下我了,好吗?」

1

我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再次见到许意。

不远处的男人举止投足间谈笑风生。

他已经不再是五年前那剃着平头,动不动浑身带伤的狼狈少年。

男人的眉目脱去了往日的稚气,五官深邃立体,不同于旁人清隽的俊,浑身上下的肆意被他尽数收敛。

许意的身边站了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轻挽住他的手,笑容温婉而又得体。

郎才女貌。

与我一同来参加宴会的男闺蜜严檐从我身后绕过来,看了眼身姿绰约的许意,感慨: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人人嫌的小混混,居然会是赫赫有名的京圈太子爷。

「尔尔,你和他在一起那么久,他都没告诉过你真名吗?

「看来他是真的对你没有一点感情啊。」

这话使得我不禁愣神。

恰时,那头的许意好似是发现了什么。

我赶紧收回目光,生怕被他发现我的存在。

可许意的眼神已经淡淡地扫过人群,隔着人堆,像是利刃一般地落在了我的身上,

随后再也没有挪开。

2

我的身后冒出了冷汗。

我本是受邀来为刚回家不久的陆家太子爷做一档独家专访。

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太子爷陆许意,就是曾经的小混混许意。

虽然五年来,我也改变了不少,学会了打扮,曾经怎么吃也不长胖的瘦削身体也逐渐地变得丰满起来。不再自卑,摘掉了厚重的黑框眼镜和助听器,努力地昂起头做人。

与五年前那个背着书包,总是阴沉沉的女学生比起来,简直是大相径庭。

姓也由于母亲改嫁,从「谭」改成了后爸的「年」。

许意还真不一定认得出我。

可我还是下意识地感到紧张。

我垂下头,长发遮住面颊,试图用拙劣的技术来隐藏自己的存在。

当年,因为许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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