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竞天择,优胜劣汰,从小爷爷教育我,只有登上顶端,才能决定游戏规则。」
「人间是盛大的狩猎场,掠夺食物,争抢资源,兄弟竞争早就从子宫里开始。」
「后来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没有人告诉我,有些东西是抢不过来的。」
「比如生命,比如......爱。」
「宋洲不需要争,他站在那什么也用不做,他死了,姐姐都爱他。」
1
把那个拉丁裔的张狂格斗手揍下台的时候,我擦了下唇角的血,朝他扬起了个笑容。
兴许是咧的角度太吓人,他口吐白沫,表情惊恐,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此刻所有的伤痛都不值一提,胜利的那一刻快感从头颤栗到脚。
观众对胜利者的呼声并不动听,那些买对方注的跳脚观众的脏话痛骂听着才悦耳。
气急败坏的败者支持者冲出来想打我。
很可惜,他还没碰到我的衣角,就当众表演了个血花四溅。
身后的江沉慢条斯理地擦着枪口,他常年戴着副金丝眼镜,是今年爷爷选出来放在我身边的亲信。
我怜悯地扫了一眼身后的尸体。
很遗憾,我可不是需要用命打黑拳谋生的底层格斗手,想对我动手,不自量力。
这里混乱无序,也无律法,谁势力大谁说了算。
那年我十四岁,赢了第一场比赛。
不不不,我可不需要奖牌堆起来的荣誉,我要的是能搏命的技巧和能力。
能足够让我,把那个人彻底踩在脚下。
算起来宋长熙正是壮年,也不知道有几条命够我玩的。
十七下。
我这人吧,比较公正。
他当年把我踹在地上,动了十七次手,一共十七下。
这么多年,愧不敢忘,生养之恩减去八年八下,剩下的九下我一直等着亲自还给他。
只可惜烟酒堆起来的骨架,大鱼大肉养尊处优的一摊肥肉。
不用打到第九下,最多三下就能让他曝尸荒野。
那还真是——没趣得很。
废物东西,他一辈子智商巅峰期,也就是只能在爷爷本来就要移权给他的时候趁火打劫。
我不一样,我能在他鼎盛时期谋权篡位。
啧,若不是爷爷还念着骨肉亲情,我早下手了,何必等到现在还跟爷爷狼狈地躲在国外。
2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