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黑月光与穿成港城大佬未婚妻(第1页)

我穿进一本港城小说中,成了男主厌恶的短命未婚妻。

这一次,我转身在宴会厅直接坐在了反派的腿上。

反派此时还只是刚从监狱里出来的服务生。

「您……要做什么?」

「任何时刻,任何地点,超级富婆,重金求子。」

我笑眯眯地往他怀里塞了一张小广告。

01

何明惟此时还不是后来冷漠倨傲的黑道大佬。

如今的他才十九岁,穿着侍者的白衬衫黑背心,打着一个滑稽的领结。

「你该不会是骗子吧?」他怀疑地看着我,「女士,请不要拿我开玩笑。况且,婚姻大事不能儿戏……」

「你不愿意就算了。嗯,我诚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男士一名,月薪两千包吃住,每年提供一次体检,圆我母亲梦想——」我念着小广告上的文字,装模作样看向人群。

「我愿意。」

他赶忙打断了我的话。

我当然知道,他无法拒绝。

按照书中的剧情,一年前他因为替妹妹出头,殴打了学校里的跟踪狂致重伤,后来被判刑九个月。

出狱后他被学校开除,家中还有寡母与妹妹要养,只得出来打工谋生。

因为付不起房租,他一家的家当都被扔在大街上,后来连妹妹都只能辍学,进了歌舞厅。

原本还有正经工作的他立刻辞职,去当了马仔。

他自此,便在黑夜中行走。

「何明惟恶毒阴狠,天生坏种,就算死去,也不能偿还生前所犯下的罪孽。」

结局,他流着血坠进冰冷的海水中。

小说作者轻飘飘地写了一句话,为他这一生盖棺定论。

而眼下,这位道上闻风丧胆的人物,正在我面前半蹲着修高跟鞋的鞋跟,一边小心翼翼地抬头问,「你说的包住,是真的吗?能不能带家属?」

02

港城,寸土寸金。

在九十年代,人们为了居住,不得不住在拥挤不堪的贫民窟之中。

我在街角看着两只瘦骨嶙峋的老鼠打架。

何明惟扛着两个蓝白色的塑料行李袋,汗珠从他的脸侧滴进白色的工装背心之中。他倒不是书中最英俊的那款,肤色呈麦色,因着父亲不详的缘故,有些混血感的深眼窝与高鼻,只是眼眸完全是纯黑,垂下眼睫时显出阴冷与凶相。

他身后站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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