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金丝雀守则(第1页)

当他金丝雀的第三年,所有人都以为,我这个十八线小明星终于要上位了。

可冯斯时死去的白月光突然活了。

她拉住他衣角,哭着问:「你不碰我,是不是嫌我脏?」

于是,冯斯时睡在她那儿的第二天,我跑路了。

后来我被埋在坍塌的石块下,冯斯时护住我,双手鲜血淋漓:

「沈雾,你别犯困。」

「你要是敢死,我就把周寂白的坟给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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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斯时是个纨绔。

恶劣、薄情、斯文败类,还是个被钱堆出来的坏种。

我还记得,自己主动敲响他房门的那一天。

冯斯时坐在皮质沙发上,半张脸隐在脏黄的灯光里。

我看不清他的神情,只能努力装得很老练,来掩饰紧张。

「你叫什么?」

「沈雾。」

他走过来,从上到下打量我。

「什么破名儿啊,灰蒙蒙的。」

然后,他用修长的手指挑起我肩头那根带子,忽然笑了。

「沈雾,有没有人说过,你太正经了,实在不是这块料。」

后来,每当我看着屋顶的水晶灯坠晃起来的时候。

冯斯时总会附在我的耳边说:

「阿雾,你是在要我的命。」

……好像有谁说我不是这块料来着?

或许是因为这个。

我成了留在冯斯时身边最久的女人。

就连他的朋友们也在饭局上起哄。

他们纷纷开盘下注,赌我会不会上位,嫁进冯家。

一时之间,我站在他们中间,有些难堪地看向冯斯时,手足无措。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

下一秒,掰开我的手,把自己所有的筹码都放了进来。

众人顿时嘘声一片。

「我押她。」

那个男人侧眸看我,按灭了手里的烟,神情玩味。

也帮我解了围。

「现在,我的筹码都在你手里了。」

「下注吧,阿雾。」

那一瞬间,他翘起的嘴角让我有点晃了神。

我赶紧移开视线。

同时,还在心中默念。

——危险危险危险!

千万别对金主动心啊,沈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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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拍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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