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我上了我家的养子。
可我却只是个爱而不得的恶毒女配。
我小心亲吻着男人泛红滚烫的耳,执拗地开口:「只爱星星一个人好不好?你喜欢别人的话,星星会发疯的。」
男人醉眼朦胧间含糊地点了点头,敷衍宠溺地道,「嗯,只爱你,小耳朵。」
我的身体徒然一僵,脸色霎时间惨白如纸。
因为小耳朵这个亲昵的称呼……不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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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恶毒、偏执且自私,一个名副其实的病娇女。
书中是这样形容我的。
当我无意得知我只是一本书名为《我的小耳朵》的治愈系言情小说中的恶毒女配时,我本身是觉得很扯淡的。
可当这个世界发生的事跟那本书完全吻合后,我穿着睡衣出离愤怒地将屋里李然送给我的琉璃灯盏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原来这灯盏是没有送出去的,是鹿茸不要的。
没错,我喜欢李然,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确切的说他只是我家的一个养子罢了。
他们都说兄妹是不能在一起的,所以从懂事起我再也不喜欢喊他哥哥,因为我想跟他永远在一起。
可他却是这本书的男主,不是爱而不得的男配,是在大结局会跟女主鹿茸结婚的正牌男主。
他们还会在番外有个女儿,生得可爱,原文里说那乖乖的小粉团很像鹿茸。
我只要一想到这儿身体就会克制不住嫉妒到颤抖,不甘到极致。
而我的结局是被我爸妈联手送进了国外的一家精神病院。
他们都认为我有病,甚至我最喜欢的李然都因为我频繁欺负压榨鹿茸厌弃了我。
恨意很快就扭曲了我的心。
这天晚上,我按耐住心里那种极其恶劣的毁坏欲,坐在梳妆台前。
镜子里映出的女孩披散着长发,长相属于清冷那一挂的,脸色略微苍白,只是满眼阴郁,一看就是不好相处的那种。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鹿茸的长相。
她桃圆脸,皮肤白里透红,剪的是齐刘海的学生头,笑起来会有小梨涡,总之是很清纯青春的长相。
她的性格也很好,乐观开朗,善良勇敢,有很多女性朋友,是很招男生喜欢的那种。
而我恰恰与她相反,我不喜欢与别人交往。
在学校里除了在李然面前会表现地稍微开朗一点儿,在其他同学面前我一向是不爱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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