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越了,被折辱的质子正抬头望着我。
少年脊背挺直地跪着,脸上鞭痕狰狞,鲜红的血顺着苍白的脸颊滴落下来。
如此狼狈的境况,面如冠玉的少年只是平静而冰冷地望着我。
【1】
「够了。」
我冷声开口,手里的茶杯被我重重地搁在身旁的矮几上,声音清脆。
手持鞭子的华衣少女一个激灵,鞭子掉到了地上。
随即,殿内的宫人们伏地而跪,空气仿佛静止了。
「清姑姑,您可别同情这条楚国狗,他不过是楚王的一枚弃子,芸儿就是抽死他,楚王也不会在意。」
华衣少女声音娇纵,看向跪在地上的少年满眼鄙夷。
我揉了揉眉心,看着阶下的绝色少年和娇纵的少女,总算搞清楚现状了:我是秦幼清,秦国摄政长公主。
拿着鞭子的华衣少女,是德妃的女儿秦芸儿。
跪着的少年正是书里的男主楚煜,因出身卑微而被楚王丢来秦国做质子,如今只有十三岁。
楚煜在秦国蛰伏五年,逐步建立起自己的人脉。在楚煜十八岁那年,他与自己在楚国的心腹里应外合,假死回楚,夺位登基。
登基半年后,楚煜率重兵攻破秦国皇城,血洗皇室,一统两国。
我穿的这部小说是一部甜宠文,名为《冷帝的掌中娇》。而以上部分,发生在前十章,只为了交代楚煜冰冷性子的由来。
我看着不知死活的秦芸儿,一股无力感涌了上来。
秦芸儿作为一号炮灰,是作者为了磨炼楚煜的意志而设计的人物,她在虐待楚煜这件事上偏执又疯狂。楚煜左膝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扭曲疤痕就是她造成的,以至于后期楚煜一度跛脚。若不是遇见女主,怕是要一辈子都坐在轮椅上。
我觉得我还算幸运,因为今天是楚煜来到秦国的第一天。如今秦王病重,接待完使团已是勉强,尚未决定如何处理楚煜,就已经体力不支。
作为摄政长公主,我把他暂时带回了我居住的未央宫。
秦芸儿是德妃独女,比我小两岁,和楚煜同样的年纪,楚煜已经比她高出一个头。
秦国皇室昏庸无能,皇子公主一堆,却都是纨绔子弟。更妙的是,这些憨批都无心朝政,每天就想着吃喝玩乐。
唯一可堪大用的,只有我这个长公主,而我作为当今陛下唯一的嫡亲妹妹,也只比楚煜大了两岁而已。
我真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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