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节 浮生若梦几何欢(第1页)

长子自杀,幼子幼女背叛,我死在养老院后,前夫替我收尸,被人称赞大度。

误我一生的人反而落了一个贤名。

真是讽刺。

重生一世。

我主动提出离婚。

他惊了:「何至于此?我们儿子都已八岁。」

他大概不知道,就是为了儿子我才离婚。

因为我们的儿子,会在十五岁那年自杀。

而他却说,这是命。

他不配为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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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了一瞬,我才发现自己似乎回到了五十年前。

陆复正伏案写小说,他边写边吩咐我:

「报社已无钱经营,看来又要当掉一些东西,我与金行长已约好见面,你当完东西,正好有钱请他吃饭,你请他通融一下,贷些钱出来,若实在不行,我只能再登些明星花边,希望如此可以迎合市场,哎,只是终究拉低了格调,世风日下,审美倒退,只能行此无奈之举。幼贤,我打算将自己写的小说以连载的形式刊登报上,你觉得此举可行吗?」

他终于抬眸看我,征询我的意见。

当然是成的。

前世的他便是靠着在报纸上连载小说,渐渐积攒了一些人气。

而我跑市场,拉投资,让报纸存活了下去。

后来,他成了知名作家,我退居幕后,为他又生了两个孩子。

衣食无忧之后,我与他的生活也成了话本子里的故事,我成了食之无味的鸡肋,他又另有了新鲜美味。

可惜,当时最先发现他奸情的人并非我,而是我与他的长子。

他一面规劝父亲回归家庭,另一面小心隐瞒不让我获悉此事。

但小小少年,承担不起如此重任。

在陆复与我正式提起离婚那日,他跳楼自杀,摔死在我与他面前。

我自此崩溃。

陆复也缓和了一段时日。

但该来的终究还是回来的。

陆复带着邹小姐出现在我面前,说自己已下定决心与我断绝关系,钱可以补偿一部分给我,但《宁报》是他的心血,决不能拱手相让。

他大概忘了,《宁报》是我当尽嫁妆,跑遍市场,说尽好话才勉强存活下来的。

如今他功成名就,忘了当初摇尾乞怜之日。

我问他,儿子死在面前,难道也不能让他悔悟?

他幽然长叹,这是命,非能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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