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猝死,我穿成病娇文里出逃 99 次后被打断腿的女主。
为了苟命,我果断选择抱上金大腿开启咸鱼的摆烂生活。
没想到下一秒,冰凉的镣铐就摁在了我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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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的时候没有太多痛苦。
毕竟是猝死的。
也就心口闷了一阵,眼一黑,我人就没了。
我咬牙切齿的看着自己的尸体:「无良老板,还我狗命!」
下一刻,我便失去意识。
醒来,脑子里多了一些不应该属于我的记忆。
我穿书了!
还是穿进了一本病娇文里面,还成为了所谓的女主——病娇的小逃妻。
这个女主在 99 次出逃后,终于病娇被打断腿,挖了眼珠子,绑在小黑屋了日日夜夜。
意识到这一点我倒吸一口凉气。
绝了!
不用上班当社畜,有饭吃,有衣服穿,不用打工挣钱,不用担心交不起水电费被赶出家门。
这哪里是病娇,这简直就是我的梦中情人呐。
我眼眸都亮起来,嘴角含笑。
直到我对上一双冷漠无情的眸子,我嘴角的笑顿了顿。
「沈宴?」我试探性的喊。
这人长的很帅,一米八几的大高个,身上的西装服帖挺拔,五官看起来很精致,上下嘴唇都很薄,显得人很薄情,一双眼睛冷漠又阴郁。
不过,眉尾微不可见的小痣还是让我一眼就辨别出他是谁。
沈宴,我的金大腿!
本书的病娇男主。
正想着,沈宴戴着手套的手捏住我的下巴,强制将我的的脸抬起来。
我感觉脚趾发麻。
讲真,上辈子活了 26 年,我还没一段正经的谈过恋爱。
唯一一段网恋,还以被骗了 250 块钱为结尾。
现在冷不丁被人抬着下巴,还怪羞耻的,我浑身抖了抖。
沈宴拧眉,薄唇抿的更紧了。
「蠢货,就这么点胆子,也敢来跑来我面前勾引?」
这台词一出,我鸡皮疙瘩完全起来了。
我悟了!
现在的节点应该是病娇男主与小逃妻初遇的时候,林渔作为一个娱乐圈小透明,被垃圾经纪人拉皮条送到男主床上,还是被下药后扒个精光让她献身的那种。
剧情里,林渔醒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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