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节 给太子爷捐了眼角膜后(第1页)

临死前,我把眼角膜捐给了京圈太子爷。

他重见光明的那一天,对我满目嫌弃:「就算你这么做,我也不会爱你。」

我没出声,只是一遍又一遍摸着他的眼睛。

后来,我死了。

他发了疯似的抱着我,直到看到我的遗书,他才愕然惊醒。

原来,我要救的人,从始至终不是他。

而是那双眼睛真正的主人。

1

「我很谢谢你捐了眼角膜给傅弘,你是我们的恩人,但,恩归恩,情归情,你可不能混为一谈了,知道吗?」

林贝贝踩着高跟鞋,一身名牌,她撩着卷发,咬重了「我们」两个字。

手术成功出院后,我便被林贝贝带到了傅家。

今天是傅弘和林贝贝的订婚宴。

我自然知道她是何意。

2

哈巴狗。

周知知是专属于傅弘的哈巴狗。

这是所有人给我打上的标签。

挺难听的,可他们说的也没错。

我本来就只是一个普通人,傅弘是京圈太子爷,天之骄子。

两个世界的人,注定无缘。

我们之间有这么多纠缠,全靠我死皮赖脸。

当年,我便是京圈太子爷傅弘的小跟班。

他说一,便是一。

他说二,便是二。

我的狗腿子程度,堪比傅弘的那群朋友。

他们都笑我不知分寸。

嘲讽我。

「周知知,傅弘是什么身份,你又是什么身份,你只是一个普通人,就算你对他再好,都不会有结果的,更何况傅弘,他不喜欢你这样的。」

是的,我模样不出挑,身材也不够好,属于放在人群中都找不到的那种。

傅弘喜欢的,是和他势均力敌的女人。

比如,模样和家世同样出色的林贝贝。

傅弘出车祸眼睛瞎的时候,林贝贝不在,他好了,林贝贝也回来了。

而我的存在,变得多余又尴尬。

3

林贝贝见我没什么反应,有些不爽,她靠近拍了拍我的脸,冷笑。

「傅弘曾经说过,他不喜欢挟恩图报的人,你懂我的意思吗?」

懂,怎么不懂。

傅弘瞎的时候,就看不上我。

如今恢复了光明,更是不可能会爱上我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