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我差点被大学室友杀害。
现在他死了,我被指控杀人,人证物证俱在,我辨无可辨。
警察办案讲究证据,也就是说,除了我以外根本没人相信。
他是为了诬陷我杀人,亲手杀死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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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我再次走进审讯室,多少有些不太习惯。
几个小时前,警察冲进医院病房,说我涉嫌杀人,证据确凿。
不等我争辩,冰凉的手铐已经扣上。
坐在对面的陈警官,也算是老熟人了。
多年前我作为目击证人也曾与他面对面交谈过,那时他的态度可不是现在这样。
「昨晚九点到十一点之间,你在哪儿?」
我不太想说实话,总觉得今天这事儿来得突然,仿佛我一旦说出了实话,更是证据确凿。
见我沉默,陈警官又说:「你见了陈明芳,对吧?」
没错,我确实见了。
我的大学室友,最好的朋友。
毕业后我们渐渐少了联系,几年后听说他因为杀人坐牢,因此断了联系。
杀人就是杀人,不值得原谅。
即便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然后你把他推下了台阶,你杀了他。」
「我没有!」
我对天发誓,当时离开的时候,他还好好地站在那里对我笑。
那种笑,现在回忆起来,鸡皮疙瘩瞬时爬满了全身。
陈警官猛地拍了下桌子,登时盖过了我的喊声,他严肃道:「还在狡辩!」
我没有……
我真的没有杀人。
「你们真的冤枉我了。」
「孙昊,现在所有证据全都指向你,就算没有认罪自白,你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接下来,我被关进了看守所。
在开庭之前,我有足够的时间梳理这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
如果要从最初的疑点开始说起,那就不得不提不久前出租屋的一件怪事。
这一周,我每天晚上都会听到外面有怪声。
我偷摸看了几次,每次都看见房东鬼鬼祟祟地在我楼下院子来回踱步。
这里是小洋房类型的小区,大多都是独栋的,但是邻里之间相隔很近。
房东有两套房,几年前租给我一套,剩下一套自己住。
连着一周都看见他在我院子里来回打转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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