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节 小狐狸精(第1页)

我是阎王之女,天界太子却说,我是勾魂的狐狸精。

胡说八道,勾魂的分明是白无常姑姑。

1

我又见到墨珏了。

三百年没见,他还是那样好看,面容俊秀,温润中带着几分威严冷意,只是不知为何沾染了些许病态。

哪怕身处阴气深重的阴曹地府,他仍是长身玉立,闲庭信步,有如漫步于九重天。

我听见阎王爹爹毕恭毕敬的声音向他汇报,「禀太子殿下,清如公主此次历劫还余三世。」

他蹙眉轻叹,似是不舍,「善。孤便陪她三世。」

我虽是一个无心女鬼,仍觉心口位置传来丝丝痛意。

原来墨珏爱一个人的时候,一直都是这样温柔。

2

墨珏走进轮回道,陪他的未婚妻清如公主转世去了。

阎王爹爹松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的汗向我走来,感叹,「贵人下凡投胎,累的还是我们这些做鬼差的。」

我回过神来轻笑,倒了一杯茶推到他面前,「不过三世,很快便过去了。」

「是啊。我说念念啊,待清如公主历完劫回天宫,与太子墨珏就要成婚了。届时可真的……」

我听出阎王爹爹语气里的试探,只垂眸摩挲茶杯,漫不经心道:「天族太子与凤凰神女,本就是天作之合。天上的人成婚,与我们地下何干?总归不影响我们勾魂。」

阎王爹爹笑了,眼底却没几分笑意。

3

我是阎王之女,只是身体一直不是很好,灵力也异常薄弱,我接受了自己的废柴,故而自幼便安安分分生活在这伸手不见天日的冥宫之中。

三百年前,我与爹爹吵架,一时之间心情不好,找孟婆婆讨了一碗汤入了轮回道,结果运气差,投生成了最差的乞丐命格。

凡人乞丐的日子可真不好过。

八岁那年,我险些在冰天雪地里被活活饿死,却被一双温暖的大手救起。

他将我带回府内,给我沐浴,赐我新衣,教我写字。

他给我起了个名字叫若儿。

在我及笄后,便如诺娶了我做妻子。

他最喜欢压着我,让我一声一声地叫「夫君」,羞得我满脸通红。

他也极近温柔,照拂我的日常所有,简直就是捧在手心。

当时我只道沈家世子是天神下凡一般的人物,将芳心错付,爱上了他。

世事难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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