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节 笙笙不灭(第1页)

今天,是­我­和封斯年­的­­十周年纪念日。

众所周知,他是我的金主。

我­在­顶楼的烛­光­­晚餐里等来了他的分手短信:

「沈曼回来了,你可以滚了。」

银­行­卡­显示到­账­­:一亿元。

沈­曼­是­他的白­月­­光。

我­麻­溜地­拎起­包­­,给­手­机里某个­号­­码发短信:天冷了,封­斯­年可以­破产­­了吗?

1

我叫余笙,是­娱­乐圈人­人喊­­打的恶毒影后。

主­要­原因­是命好­­,长­了­一张漂­亮­的­­脸。

我十八岁那年用计搭上了封斯年,封氏集团当今的掌权人。

他说我长得像他那个逃婚二嫁的初恋,翻译过来就是缺个替身。

我余笙能屈能伸,当即和他一拍即合签了合同。

他给我钱和资源,我当他白月光的替身,他的白月光哪天回来了,给我税后一个亿的分手费,我绝不纠缠。

我直接踩着封斯年铺的路当了娱乐圈顶流资源咖。

不过现在我俩掰了,他给我踹了。

嗯,很难评价这件事,不过这小子吃不了兜着走。

2

第二天顶着个鸡窝头被经纪人喊起来。

已经达成一个小目标了,十分想摆烂。

金金给了我两个耳刮子。

「还想摆烂不?」

我垮着张小脸:「我错了姐。」

经纪人金金是我大学室友。

我唯一坚持拒绝过封斯年的就是他给我安排的顶级经纪人。

谁想在身边装个人形监控啊。

她哼了一声,车恰好到了工作室门口。

「余笙你想好啊,这一脚迈下去,你以后就没回头路了,我可不替你收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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