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阮晋安的舔狗。
即便他每每望着我的眼神里掺着一眼就能看到的冰冷和不悦,我也毫不气馁,掏空心思想着该如何逗他开心,让他看到我,慢慢喜欢上我。
多久都没关系。
因为我要的不是他的喜欢,我要的是他的命。
1
我重生了。
在阮晋安搂着他藏了三年的白月光诉思念衷情,而我躺在温热的血泊里,看着血流成河的温家上下尽数惨死,绝望而死后,重生在了他向我求亲的那天。
我立在台阶上,裹了裹身上细密厚实的狐裘大氅,盯着阮晋安这张熟悉的脸许久。眼看着他期许的眸光渐渐变暗,泛着绯红的脸颊在凛冽寒风里逐渐泛紫时,我才倏然一笑。上前一步,距他不到半步的距离,抬头冲他笑。
「阮郎可的确心悦于我,此生非我不可了?」
面前的人眸光闪了闪,握住了我掩在大氅下的手,滚了滚喉头,颇为动情:「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是他初次见到我时,口中吟诵的诗。
他说,我们是天作之合。
是啊,出身寒门毫无根基的穷书生,自然是和出身相府的官家小姐是最相配的。
我低头瞧了眼他冻得霜紫的手掌,此刻牢牢将我温暖的手包在手心之中,刺骨的冰凉从肌肤相交处传来,叫人忍不住打颤。我不悦地皱了皱眉,再抬头时却已经换上了一副含羞笑脸。
「那日后,阮郎可莫要后悔啊。」
阮晋安茫然一瞬,随即反应过来,忙不迭点了头,眼中的欣喜满足毫不掩饰。
他说,「阿月,我会护好你的。」
他小心翼翼牵着我的手,踩在雪地里,迎着漫天飞雪,一步一步往前走,满是珍重。
和上一世的今日,一模一样。
可我不再是上一世的我了。
我知道,此刻紧紧牵着我的手唇畔带笑,目视前方,看似喜出望外的阮晋安,眼底尽是冰冷,心里额手称庆,他终于搭上了一条通天路,不需多时,就能从一个求告无门的穷酸书生摇身一变为官场新锐,仕途坦荡。
他看向我时,我也笑。
他却不知道的是,我笑的是他自以为是的聪明,在这一世会成为他最蠢的弱点。
上一世,他便是捧着一颗「真心」,对我殷勤备至,无不贴心。即便那时他已经步入仕途,常常早出晚归,疲惫一天,却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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