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节 心动为时不晚(第1页)

和富二代前任分手后。

我不小心用了他的亲密付。

对面立刻发来消息:「你买的是咱俩上次看的那款猫耳套装?」

我气笑,骗他:「是啊,我要穿给我新男朋友看,他哪儿都比你强。」

他:「我不信。」 呵,男人。

1

我跟秦少弋是前异地情侣,我学生妹,他打工仔。

说是打工仔不太准确,毕竟他是给自己家打工,应该叫少爷基层变形记。

我俩最开始不是异地,他在我上大学的城市摆摊卖画,街头速写五十块钱一张,生意好就醉生梦死,生意不好就饿得脸色发紫。

人年轻的时候,势必会爱上两个艺术家。

我当时就是被他这一副人生如戏,活在当下的豁达态度吸引,义无反顾追求他。

我的计策就是花钱买他的画,做他最大的金主。

终于,当我在他身上投资到一万块的时候,他答应我做他女朋友。

「你是被我的精神感动了吗?」

秦少弋摇摇头:「这段时间你没钱吃饭,明显饿瘦一圈,漂亮了。」

如果是现在我肯定会一拳闷醒自己,但那时候的我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下了降头,竟然觉得他好幽默、情商好高,竟然间接夸我漂亮。

先别着急骂我恋爱脑,更气人的在后面。

2

我们俩在一起后,他不让我继续支持他的创作大业。

但我不忍心他挨饿,所以就自己吃泡面供养他。

每天给他点外卖、买水果。

看着给他点完肯德基只能吃泡面的我,室友大骂:「烂泥扶不上墙,纯纯大怨种一个!」

但我甘之如饴。

秦少弋曾经拒绝我给他买东西,他说,这样的日子是他选择的,我没必要跟他一起吃苦。

但我不听,自以为陷入真爱的女人,怎么能眼睁睁看着男朋友吃苦。

见说不动我,秦少弋给了我一枚扳指,让我拿去卖掉换点钱。

我不懂这东西,但看着成色不错,想着秦少弋不至于送我一个假货,就觉得这东西应该是他祖传的。

既然是祖传我怎么可能卖掉,我买了个绳子将它系起来戴在脖子上。

3

为了省钱,我到秦少弋的出租屋给他做饭,从最开始的只会煮速食,到现在可以独立完成四菜一汤,估计我妈看了都得跟我爸哭天抹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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