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事向来三分钟热度,唯有喜欢浪荡子祁周这件事,坚持了十年。
为他,我染黑发洗纹身,学着做个乖乖女。
就在所有人都觉得我们会走到一起时。
他在生日宴上,求婚了别的女人,还让我别再纠缠。
我一改乖巧踹翻蛋糕,笑意慵懒。
「祁周,你果真一点都不像他。」
「既然不像,我也不想要了。」
众人这才明白,所谓十年相伴,不过是一场替身游戏。
而祁周他,突然就疯了。
1
将最后一颗碎钻镶嵌进蛋糕,我长舒一口气。
这是我特意为祁周准备的生日礼物。
他不喜欢吃甜食。
我就按照他的喜好调整甜度,直到他满意。
他喜欢收集跑车。
我就提前半年去国外找翻糖大师拜师。
又通过一次次练习,只为亲手做出最独一无二的造型蛋糕。
为了给他惊喜,手被磨具割出大大小小的伤口,却毫无怨言。
就连负责指导我的蛋糕老师,都无比艳羡。
「Tu l'aimes beaucoup!(法语:你很爱他!)」
我笑了笑,没说话,转身看向一旁的落地镜。
镜子中的女人,身着剪裁得体的粉色小香风,一头长直黑,眼尾像小兔子似的微微泛红。
看着就乖乖的,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
我很满意。
因为祁周他,喜欢我这样。
所有人都没想到。
当年纹身泡吧,玩得很花的云家大小姐,会为了祁周那样的浪荡子,蓄起长发,洗掉纹身,心甘情愿做一个乖乖女。
这一做,便是十年。
饶是祁周的父母,都要感叹一句:「云杳这个女孩子,真心实在可贵!」
所有人都觉得,我和他,一定会走到一起。
有段时间,甚至连祁周也是这么认为。
……
看着蛋糕装车送往生日场地。
我的胸腔中骤然涌起一股燥郁,却被我攥着手心强制压下。
极力克制地,朝着工作人员漾起一个恬静的笑。
我这么一个做什么都只三分钟热度的人。
把喜欢他这件事,坚持了十年。
我想——
应该是很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