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是个替身,所以当白月光回来的时候,我很自觉地收拾东西走人。
结果一个月之后,商稷在大雨中敲响我家的门,求我复合。
我下午刚领证的老公正好下班回来。
「商先生,你挡着我回家了。」
哦豁,修罗场。
1.
「苏绵,我们分手吧,她回来了。」
我躺在床上无力地卷了卷手指,看着站在床前穿着衣服的人,很熟悉,但又很陌生。
熟悉是因为,我们在一起四年,我知道他只把我当成那个人的替身,但我还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他。
而陌生,是因为,他爱的不是我,是她。
「好。我这两天会搬走。」
我闭上眼,追逐了那么多年,我也累了。
商稷心里的那个人,是当今影后洛晗,他们之间的事情很狗血,就像言情小说一样。
洛晗和商稷是初中认识的,那时候的商稷还不是如今在商界叱咤风云的商稷,他只是一个学习很好但家境不好的穷小子。
而洛晗自幼就是天之骄女,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家世背景,都是极好的,在哪里都是被人追捧的存在。
某一天,天之骄女向不起眼的穷小子流露出的一丝善意,温暖了他的一生。
这是商稷自己的原话。
我跟商稷是在他们公司来我们学校的招聘会上认识的,然后,他就把我带在身边了。
我后来才知道我们会有分手的一天,因为我拥有的一切都是基于一个叫洛晗的人。
可是在我发现自己爱上商稷的时候,我还是做出了努力。
四年里,日复一日地,我一点点地渗透进商稷的生活,他的衣食住行都是我一手包办的。他胃不好,我会在床头放一瓶胃药,晚上也会放一杯水,以防万一。他的车里也有一瓶药,甚至公司办公桌左边的第一个抽屉里也有。
我像一个保姆一样无微不至,做清淡的饭菜,督促他按时吃饭,将他那折磨人的胃养得很好。
为的就是赌有朝一日,洛晗回来之后,他会离不开我。
为了这万分之一的可能,这些事情我坚持了四年,可如今换来的是一句「分手」。
可能是我的付出太微不足道,他看不见,又或者他对这一切毫无察觉,只以为理所当然……
「不用,这里是我送给你的。」
「过两天会转到你名下,就当是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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