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我曾爱他如生命(第1页)

再次相遇是在应酬的酒桌上。

我看着他低三下四被领导灌酒,下意识地上前替他挡了一杯。

在身后他紧紧抓住我的手。

却没想到刚出门他就变了脸,「你还是一如既往地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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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傅斯恒做了近三年的舔狗。

从大二到大四,只因为入学时我的装扮又丑又土,惹来同学明目张胆的嘲讽。

傅斯恒看不惯,站出来怼回去,「都装什么装,谁身上穿的用的是自己赚来的,站出来,我跪下给你认错。」

众人鸦雀无声,他手里捏着一把机车钥匙转来转去。

笑得肆意张扬,那一瞬间就闯到了我心里。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有意无意地靠近他。

他身边的人戏称我是他的小尾巴,我腼腆地笑着不说话。

后来我开始自己学着化妆穿衣打扮,只希望不会因为自己的差劲引得他惹人非议。

毕竟一开始有人说我追着傅斯恒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开始挤着空闲时间出去兼职,只为了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他一件拿得出手的礼物。

在他找我的时候随时随地出现,包括他失恋买醉也是我连拉带拽地送他去酒店。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多。

在大三那年他生日那天,我拿着一对存了半年的钱买下的袖扣到了餐厅。

开门前,我听到里面传来娇嗔的声音,「傅斯恒,那个许晓宜你什么时候跟她撇清关系啊,要不我才不答应做你女朋友。」

「管她做什么,有她才省事,可以随时随地来给我帮忙。」傅斯恒的声音带着隐隐的炫耀之意。

包间里的众人起哄,我却浑身发冷,把那一对袖扣重新揣回兜里。

走出餐厅编辑了短信给他,随即大步走回了学校。

手机屏幕微微亮起,上面是我发的讯息,【傅斯恒,我不喜欢你了。】

还有他的回复,【哦。】

从那以后,我和他便再也没见过面。

本来就是两个学院的,若不是有人蓄谋已久,怎么会有那么多巧合的相逢。

2

虽然没再见过面,但是他的事还是会传到我的耳朵里。

毕竟他在学校也算风云人物。

可昔日的傅家小爷没落了,临近毕业前家里生意失利,少了家庭赋予他的光环,他也泯灭在人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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