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反社会人格的人,做坏事没有愧疚感,也没有羞耻心。
在肢解第九只小鸟的时候,被我妈发现了。
医生都说我无可救药,建议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生个小号重练。
爸妈拒绝了,并给我定了三条原则,第一,别人怎么对我,我便怎么对待别人;第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事;第三,保护好自己。
我爸妈给我定这个原则的时候可能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会被杀掉,而我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的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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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被杀的时候我在现场,当时只有八岁,本来计划参加夏令营,但我觉得无聊便躲在柜子里。
变故发生在晚上,我被激烈的争吵声吵醒,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
血腥味透过柜门钻入我的鼻子,从门缝里望去,只看到倒地的爸妈,刺目的红色,凌乱的饭桌,以及拿着刀大口喘着粗气的方叔叔。
他满脸涨红,握刀的手还在颤抖,嘴里嘟囔着:「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我没有冲出去,因为按照三原则的最重要的一条,先保护好自己。
我当时八岁,完全没有反杀能力,我只是反社会人格,不是人形大杀器。
当我赋予别的生物死亡时可以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支配的快感,这种快感就好像沙漠的旅人捧起了绿洲的第一汪水,像烟花刺破黑暗炸裂的瞬间无比美妙。
这大概是我第一次直面人类的死亡,血液像是盛开的玫瑰,我爸妈睡在了玫瑰之上,从此我们便阴阳两隔。
方叔叔很快布置好现场,逃离了。
我也随后也默默离开,把我留在现场的痕迹抹杀掉,飞快地赶到夏令营,当作无事发生。夏令营一共三天,我晚去了一天,随便撒了个谎就搪塞过去了。
两天后我回到家,打开房间,看到已经僵硬的爸妈。红色的玫瑰已经凋零干枯,就如同我爸妈的生命一样。
此刻我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呢?难过?愤怒?害怕?还是……
好想抓个同学让他们看看然后学习一下。最后我选择大喊,我的大喊和哭泣引来了邻居。
邻居是个热心肠的大妈,边嚷嚷边推门:「怎么了,囡囡?」
邻居进门一看,腿一软瘫坐在地上,颤颤巍巍地拿着手机准备报警。
我斜眼看着,她输了好几次才把报警电话拨出去。
起初我是相信警察的,毕竟第二条原则,遵守法律相信警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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