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朋友圈发了隋策的照片,配文「好想你」。
前任评论:「呵,长得倒是和我有七分像,你找了个替代品?」
我淡然回复:
「这是我初恋。」
当天,这位不可一世的太子爷在我家楼下等了一夜。
顾亭昭红着眼问我:「原来我才是替身,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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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我接到顾亭昭朋友的电话。
「喂,嫂子。顾哥喝醉了,你过来接一下他呗。」
我应了一声,披上外套就出了门。
到达酒吧,有人看见我,立马举起手机高呼:
「这次居然只用了十五分钟!破纪录了,赌输的赶紧把钱转我!」
有人咒骂,有人兴奋。
顾亭昭还是慵懒地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个美女,丝毫不见醉态。
这样幼稚的把戏,他们已经不知道用过多少次。但我回回都上当。
他抬眼看我:「做得不错,下次再快点,限你十分钟之内到。」
我点了点头。
美女抚弄着他衬衫上的纽扣。
「顾少,这是你女朋友啊?」
我的心跳了一下,下意识地摸那枚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
顾亭昭笑着摇头,慢慢饮入一口酒。
「只是条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罢了。」
全场安静了一瞬,但马上又吵闹起来。不少人向我投来幸灾乐祸的目光。
「真是小丑,每次都随叫随到。」
「她天天跟在顾哥屁股后面,都舔了两年了,可不就是条狗嘛。」
我只是静静听着,然后给顾亭昭倒了杯温水,轻声说:「少喝点酒,你胃不好。」
顾亭昭缓缓坐直,眉毛一挑,他对我招了招手:「过来。」
我走近几步,弯腰等他说话。
下一秒,那杯水从我的头顶上淋下来,玻璃杯落地变成碎片。
「狗也配来教训我了?」
全场哄笑。
「把玻璃捡干净。」
任由湿淋淋的刘海搭在额头前,我蹲下身子,开始捡碎片。
锐利的棱角把手指割破,涌出一连串鲜血。
顾亭昭站起来,一脚踢在我的膝弯处。我吃痛,跪在了地上。
他居高临下地看我:
「捡东西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滚吧,别在这碍我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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