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城那日,我从将军府小姐变成了乞丐,后来又被人捡去了青楼。
也好在那天出城,因为我的家人被血洗,一家老小,无一幸免。
后来,屠我全家的那人握着我的脚踝,眸色深深,恨不得把我藏起来不让人伤我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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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怎么有个小乞儿啊,看着怪可怜的,捡回去吧。!」
我被人捡走了,在大雪纷飞,家破人亡的第七日,在快到家的第三个巷口。
捡走我的人叫诸柳,是碎金阁的一个妓子,她说本来不想惹事的,可是那天她穿了一件白色衣衫,实在不想见血。
「看起来也太脏了,你这样霍妈妈是不会要你的。」诸柳皱着眉头和金子一起给我擦身子,金子是伺候她的丫头,看起来没比我大多少。
不要我,这个世界上还会有谁要我呢?我的家人都死了,听说尸首全都挂在集市上,在寒天雪地里挂了七天,没人收尸。
「看起来倒是像样子了,」诸柳端着一碗药往我嘴里灌,可我居然没觉得苦,「我都把你捡回来了,你就活着吧,先活过这个冬天。冬天里死的人,都不太好看。」
我说不出话,手脚也没有知觉,我在乞丐窝里混了四天,披风和贵重的衣服统统不能用只能丢掉,一点御寒的衣物也没有。
起初还能和乞丐一起抢食,缩在一处取暖。后来叛军开始杀人了,乞丐,游民,所有不能证明身份的人都得死。
我藏在泔水桶里看着一片雪白变成了鲜红,馊臭也变成了呕怄人的血腥味。
门被啪的地打开,为首的是一个把玩着金色烟斗的女人,后头跟着几个妖艳耀眼的女子。
「诸柳,现在这么乱,你还敢往回带外人,真会添麻烦。」
这话一出,诸柳便没了方才的温柔,柳眉一蹙,轻笑声溢出:「我哪有你姜乐歌会找麻烦啊?贼兵都入城了,你还有心思接客,这种钱也敢挣,就怕你有命挣没命花啊。」
「有本事你就把门关上,让姐妹们跟你一起喝西北风去!带回个三两瘦的丫头,她能挣到什么钱啊?」姜乐歌不臊,头上还簪着牡丹样式的簪子,:「现在到处在杀人,只怕你带回来的这个就是他们要杀的!」
「放你娘的屁!她就是个丫头片子,还能杀人不成?再说了,买个丫头回来还得花钱,我白捡一个回来是我占便宜!」诸柳说着看向了拿着烟斗的女子,我看得出来,这应该就是妓院的妈妈,诸柳不只是说给姜乐歌听的,更是说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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