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岁那年被京圈太子爷傅景琛捡回家,我成了他赶不走的小跟班。
圈里人都嘲笑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傅景琛也是这么认为。
可我那时执迷不悟,依旧如痴如狂地爱着他。
直到他为了别的女人,将我送进精神病院。
我才明白。
太爱一个人是病。
三年磨难成功让我洗心革面,他却将我抵在墙根下,沙哑着声音问我为什么不继续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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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后好好做人,别再回来了啊!」
随着主治医生一句严厉的嘱咐,我被推出那座关了我足足三年的大铁门。
「咣」的一声,大铁门在我身后重新上锁。
不远处,傅景琛身姿挺拔地靠在迈巴赫的车门上,修长的指间燃着半截香烟。
他比三年前更成熟,也更耀眼了。
可我心里却再无热烈。
我低着头,理了理脸上的口罩。
「出院了?」
他看着我,语气透着凉薄:「下次还敢吗?」
我慌忙摇头。
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如果爱他是病,我也不会再爱了。
他似乎对我的回答很满意。
将指间的香烟踩灭在脚下,转身拉开车门道。
「先上车吧。」
见我迟迟未动。
他转过头来瞅着我。
「怎么?委屈?」
我摇了摇头,乖乖上了他的车。
缩在离他最远的角落,如同一个没有情绪的乖孩子。
傅景琛看着我,目光灼热炙人。
半晌,他问了一句。
「这么热的天,戴着口罩不热?」
我摇头表示不热。
「把口罩摘了。」
我仍是摇头。
见我不愿意。
他也没再说什么了。
将我送入精神病院前,他其实对我一直都挺好。
只是那种好不是爱情,也比不上爱情。
我爱他爱得如痴如狂,爱得人尽皆知。
但他始终只把我当妹妹。
三年前我生日那天,他为了让我死心,带回来一位女朋友。
情绪崩溃之下,我当场砸了他亲手为我准备的生日宴。
以死相逼,逼迫那个女人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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