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玫瑰之争(第1页)

我是 18 线透明女星,在酒吧勾搭上了一个冷美人。

狐狸眼,巴掌脸,小蛮腰。

我本想攻了她,没想到却被她反客为主。

第二天醒来,我落荒而逃,还留下了 200 块和一张纸条。

「切,你就值 200。」

三个月后,经纪人安排我参加恋综,还告诉我京圈大小姐也要参加,让我低调点,别抢风头。

我听了。

谁知,当她出现时,我才发现,我那天惹的人竟是京圈大小姐。

我吓得当场就想溜,却被她一手提住后领。

温热冷香从身后袭来。

她微微勾唇,阴冷一笑:「你说,我只值 200?」

完了完了。

我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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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说,这是误会,你信吗?」

我尴尬地转身。

一眼便见到江一瑰含着趣味的狐狸眼:「误会?」

「200 块不是你放的?」

「纸条不是你写的?」

「还是说……」

「那天带我去酒店的人,不是你?」

与酒吧那天一身修身高叉性感红裙不同,她今天穿了白色西装,头发高束在脑后,非常干练。

可她穿得再正经,我都忘不掉她那晚。

但,她这是疯了吗!

现在可是在综艺现场。

虽然节目还没正式开拍,可这里人来人往的,别说隔墙有耳,就她这身份,一出现,就是招人眼球的。

现在她把我按在角落里质问,我都能察觉到那些人若有若无的视线。

「你认错人了。」

「那你跑什么?」

「尿急不行啊!」

我咬着牙:「京圈大小姐管着北区商圈,手握重权,要什么有什么,可您再有权势,也不能管我尿不尿急吧?」

她冷了脸,上上下下地打量我。

谁说狐狸眼只会勾引人?

狐狸眼一冷起来,杀伤力压根不比 JK 咳,AK 弱。

我脚都控制不住开始发颤了。

她倏地松开手,像是刚刚碰了什么垃圾一样,她拿出手帕,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

「你最好是记得你刚刚说过的话。」

「以后,不要来求我。」

求她?

开什么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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