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35 岁的「未成年少女」(第1页)

她 12 岁出道,在北京的地下通道卖唱。

身患白血病,依然固执地追逐音乐梦想。

然而 18 岁那年,她的哥哥却一纸诉状,把她告上了法庭。

检方调查后发现,这个「刚成年」的少女,实际上已经 35 岁了!

1.说谎的笔仙

2006 年的某天。

侯耀华决定,揭穿自己妹妹的真面目。

这个妹妹,指的是他认的干妹妹刘安童。

刘安童 12 岁出道,写歌 300 多首,尽管身患白血病,依然坚持追逐自己的梦想,在地下通道卖唱为生。

她登过报纸,上过电视,被人称作「励志少女」。

电视节目上的刘安童 那为啥说要揭穿她呢?

因为,侯耀华发现,最近的刘安童,越来越神神道道的。

一会儿说自己是笔仙转世,一会儿又说自己是七仙女的女儿。

一开始,侯耀华还对她的说法深信不疑。

妹妹这么可爱,说什么都是对的。

但问题是,这些事情绕来绕去,最后都会变成管侯耀华要钱。

侯耀华的存款,基本上都给这个妹妹花光了。

而这时,妹妹的反应竟然是:要求他去借钱!

在金钱的压力下,侯耀华终于开始怀疑,妹妹身上发生的一切到底是不是真的。

他决定,试探一下刘安童。

第二天,侯耀华沮丧地告诉刘安童,自己借钱被人拒绝了,想问问笔仙为什么会这样。

于是刘安童开始一番装神弄鬼地操作,大费周章地请了笔仙上身。

这位笔仙呢,也算是勤勤恳恳,把侯耀华借钱失败的原因分析得头头是道的。

但侯耀华越听越眉头紧锁。

因为他根本就没去借钱!借钱被拒绝的事,完全是他编出来的。

堂堂笔仙,怎么可能连这种事情都算不到?

这只能说明,自己这位可爱的妹妹,是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

想想自己这些年花在妹妹身上的钱,侯耀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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