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标记了一个笨蛋 omega。
为了圆他的北大梦,我放弃兼职赚钱,吃糠咽菜地给他补课。
某天却在学校的保研名单上看到了他。
那天,他和情人笑着说:「她真够蠢的,一次标记能让她为我付出这么多。」
我才知道,他是夜店有名的浪荡子,后颈的腺体不知道被多少人咬过。
于是,我不要他了:「你太脏了。」
后来听闻,浪荡子硬生生承受剥皮之疼洗干净了腺体,只为从良。
1
「姐姐,我发情期又到了,你标记我吧。」
巷子里的少年精致白皙得发光,眉眼间却露出一抹破碎的红意。
我安抚着他的后颈:「忍一下,我们先回家,回去就给你。」
我舍不得在这个昏暗的小巷里标记他,这里配不上他。
第一次遇见安颂是在图书馆。
他正处于发情期,一只手死死捂住后颈的抑制贴,倚靠在墙上细密地颤抖,见我走来,湿漉漉的眸光一亮。
「别走,求你给我一个标记。」
我顿了顿,二话没说,打了 120 送他到医院。
在我看来,他那副模样与耍流氓无异。
我是一个对待感情很专一的人,做不到随意给陌生人标记,临时标记也不行。
那天过后,他就缠上我了。
奶茶店里,他笑容很甜地来找我赔罪。
「姐姐,谢谢你那次送我去医院。」
我没说话,他好像又想起什么,抿起唇,脸颊染上绯红:「上次……我不是在故意耍流氓。」
我淡淡点头表示理解。
他却突然冲进我怀里,仰起头小心翼翼地看我道:「姐姐,我喜欢你。」
我慌乱下推开了他。
直到我的易感期提前到来。
2
我在 KTV 兼职,安颂一如往常来找我。
我躲进员工休息室里,他却步步紧逼。
眼神执拗地看着我,如同献祭的羔羊般,他摘下后颈的抑制贴,在我面前低下头。
之后,我便对他担负起了责任。
我是一个孤儿,除了安颂外没有得到过其他人的爱意,我不懂该怎么爱人。
只能在我能力范围内最大程度地满足他的需求。
他很会撒娇,总是抱着我软软道:
「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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