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我在千金文里当路人甲(第1页)

我穿进了一本抄袭文里。

我不是真千金,也不是假千金。

而是村口小卖部的老板娘。

抄袭文里的女配天生恶毒,存在的意义就是给女主打脸用。

可我亲眼看着那个孩子被哥哥们按头钻裤裆,学狗叫。

只为了换一截饱肚的干萝卜。

1

这个小山村实在太穷了。

穷到女孩子不配吃饭,只能啃些酸掉牙的野果,喝水充饥。

她已经在这里转了好几天了。

又黑又瘦的脸上眼睛滴溜溜地转,想偷东西。

我穿进这本书已经一个多月,时不时就有熊孩子来蹲点。

但这一次,我选择无视。

我盖着蒲扇打盹,从缝隙中看到她蹑手蹑脚地进来。

飞快偷走了一包陈皮糖。

她疯狂逃跑,摔了一跤,跌跌撞撞远去。

明明她应该是锦衣玉食的小公主,沈氏集团的大小姐。

可哪怕未来她被亲生父母找回去。

也会因为不断作妖被所有人厌弃。

她是绿茶、是心机婊、是白莲花。

如果说原文中尚存理智和情感,那作为抄袭文里的女配,她的所有缺点都被无限夸张放大。

我厌恶抄袭,也厌恶她长大后那副歹毒心肠。

她第一次来偷东西的时候,被我当场抓住。

她爹当着我的面,折断了她一根手指。

女孩疼得撕心裂肺,却还是拼命护着半块绿豆糕。

她爹看见了,冷漠地一脚碾碎。

我离开之前,看见她呆呆地盯着满地碎屑。

颤抖着低下头,连那些尘土一起吞进肚子里。

2

有种情绪没过头顶,让我窒息。

哪有什么天生恶毒?

作者把她写得越贪婪、越愚蠢,在小山村里的日子就会越痛苦、越难熬。

因为极端的苦才能催生出极端的恶。

纸上的文字不过寥寥。

化作真实的生活,一切都要合乎因果。

我忽然意识到,用一个女孩十七年的苦难和悲惨,做另一个女孩光芒万丈的垫脚石,这逻辑恶心得让人浑身发颤。

所以她后来再来偷东西的时候,我放任了。

反正次数也不多,几块钱的东西罢了。

本以为我和她就这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