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京圈有名的舔狗。
付出真心去资助校草,可他总觉得我在侮辱他。
最后和他的白月光掏空我家公司,让我家破人亡。
重生回来,看着面前义正词严的顾卿:「士可杀,不可辱,别以为给我小恩小惠我就会喜欢你。」
我直接夺过车钥匙,又去他家把我给他买的一切都搬走。
看着空无一物的顾卿,我满意地点点头:「好了,你可以走了。」
顾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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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然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回到了十年前还在上高中的时候。
在床上呆坐了许久我才确定自己目前的处境。
记忆中熟悉的房间,一整面墙的手办,曾经顾卿讥讽我,这些东西抵得上北京一套房。
他问我有这些钱,为什么不拿去捐款,质问我知不知道山区里还有多少孩子没有房子。
他说他不喜欢,所以我把这些都悄悄收起来。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有些人只要不喜欢你,那无论你做什么,他都不会喜欢。
前世我根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恋爱脑。
因为喜欢顾卿,所以愿意为了他委屈我自己,每天都围着他转。
放弃了我自己喜欢的好多东西,就为了让他不产生落差感,不光如此,更是在我们毕业了以后,让他带着他的白月光进入了我家的公司。
最后他们两个人联手掏空了我家的公司。
我家破人亡。
既然上天给了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绝对不可能再把时间浪费在顾卿的身上。
这一世,我要过完完全全属于我的人生!
我洗漱完下楼,父母都吓了一跳,问我怎么起来这么早。
「是不是高中压力太大啊,当初就不该听你的,非去读一中,这么累做什么,妈妈给你转学去读私立吧。」
中考过后,父母就想送我去国际学校,那边更轻松一些,顺便也能早点适应国际环境,大学就把我送出国。
只是那个时候我已经喜欢上了顾卿,因此咬牙去读一中。
吃完早餐,我被司机送到学校,高三的早晨都是忙碌的。
刚要落座,同桌就凑过来打趣我。
「穆时,今天空手来的啊。」
「没有啊,我有背书包啊。」
话音刚落,我才发现前排的顾卿正在看我,对上我的视线,他立马移开继续低头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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