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节 重置归零(第1页)

32 岁那一年,我自首了。

因为我杀了全家,还一把火把房子烧了个干净。

本来我可以逃走的。

连不在场证明都做好了。

但是我突然不想活了......

1

这是我从警二十余年来记忆最深刻的案子。

跟以往的偷盗、抢劫、仇杀之类的不同。

这次是弑亲,全家人无一人幸免。

凶手作案后,为了毁灭证据一把火将房子烧了。

当人们感觉不对从睡梦中醒来时,房子已经被烧得差不多了。

消防队到来后,从废墟里搜出三具已经烧成焦炭的尸体。

公安机关迅速启动了刑侦。

我临时接到任务,准备赶往现场,却被告知凶手已经打电话自首。

由于我住得离警局最近,便让我去警局等待凶手,第一时间审讯。

我赶到警局,约摸等了十来分钟,一辆黑色的轿车开了进来。

下来一位穿着白色套装、头发盘起、妆容精致的女士。

她笑得很温柔:「您好,自首。」

我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穿着得体看起来温柔漂亮的女人会犯罪。

我见过太多有罪之人的眼神与状态。

遗憾、悔恨、不甘、害怕,但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像这个女人这般从容。

她仿佛说的不是「您好,自首」。

反而像是在说「今天天气真好」。

同事还有点发蒙:「自......自首?李家村杀人纵火案?」

「对。」她微笑着点头,并伸出双手让同事拷住。

一般自首的犯人都是有点悔恨与担心在里面的。

直到她双手被拷上,我都没有见到她露出除微笑以外的其他表情。

可能也是因此,我对她记得格外深刻。

2

审讯室内她非常配合,一字不漏地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

凶手叫李知越,32 岁,李家村人,职业是心理咨询师。

凶手与被害者系直系亲属。

被害者分别是:父亲李向农、母亲孙秀英、弟弟李富有。

交代到这里时,我不禁有些惊讶。

弑亲的案子不是没有过,但大多数是有不良嗜好的人或者是一时冲动所犯。

像她这样一个弱女子,杀掉三个人还能如此从容不迫,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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