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二十年后,我喜欢上了注孤生的男二。
我第一次见他,是我哥的青梅掉下楼梯,崴了脚。
他清新、单纯、不做作,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于是,我决定对他进行「猎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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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二十年后,我喜欢上了注孤生的男二。
他清新、单纯、不做作,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哥继承了我爸的衣钵,是个霸道总裁。
刚穿书的时候,我哥四岁,敲着键盘黑掉了我爸公司的网。
我以为我穿进了《天才萌宝:总裁夫人带球跑》。
结果我哥长歪了,他从一个软萌的天才小正太,变成了冷峻的霸道总裁,每天想的是怎么折磨我的嫂子,在触犯刑法的边缘游走。
我才发现,这剧情是《夫人和他的冤种总裁》。
林斯炀是我哥的朋友,学医。
他在这本小说里之所以是男二,全因为戏份多。
几乎隔一两章,都要出场给我们冤种一家看个病。
我第一次见他,是我哥的青梅掉下楼梯,崴了脚。
2
青梅长得像朵白莲花,又白又瘦,留着黑长直,一双杏眼水盈盈的,平常对谁都温温柔柔的,除了对我嫂子。
我哥不在的她仿佛是戏剧学院毕业的,修的是国粹,最拿手的是川剧变脸。
时候,她就在楼梯上对着我的嫂子阴阳怪气,恶言相向。
当青梅眼中开始浮现泪光,我们就知道,我哥要出场了。
我嫂子正拿着一把瓜子和她阴阳怪气地唠嗑,青梅就突然往后一倒。
她直接滚过了那霸道总裁专属的十米旋转楼梯,摔到了立在楼下的我的脚边。
我望着地上青梅楚楚可怜的模样,在思考扶了会不会造成二次伤害。
我哥就一路火花带闪电地从楼上冲了下来。
这楼梯是阿姨今早刚拖干净的,不沾一点尘埃,还带反光。
我哥踩着不防滑的皮鞋,一脚踏空,就这么腾空而起,重重地砸在地上。
脱落的皮鞋,飞到了青梅的头上。
而我的嫂子,扶着扶手,笑得直不起腰,手中一把瓜子,纷纷扬扬洒在了我哥脸上。
他冷酷俊美又精致如刀削的脸上浮现出隐忍的痛苦,紧紧抿着薄唇,对我冷漠地说道:「给林斯炀打个电话。」
我捡起他从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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