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旅馆电击杀人狂:我拿生命赌明天(第1页)

1993 年 2 月至 8 月间,云南大理、保山、楚雄一带出现多宗离奇死亡事件。

受害者一共 4 人,全部为男性,死亡地点都在旅馆。他们中有云南本地人,也有湖南、江苏来的外地人。死者年龄跨度也大,最年轻的 27 岁,最大的 52 岁。

法医检查尸体后发现并无明显他杀痕迹,遂得出如下结论:

2 月 8 日的死者马某年龄较大,法医认定他是突发疾病致死;

4 月 12 日的死者姚某是个瘾君子,死因是注射过量毒品;

4 月 22 日的死者翟某身体并无伤痕,也可能是因病而亡;

8 月 29 日的死者胡某最年轻,才 27 岁,在其枕头下发现一包春药,应该是服用过量春药致死。

警方根据法医勘验结果,再结合现场其他情况,决定作自然死亡案件处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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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年 9 月 3 日,距离 8 月 29 日的死亡事件仅仅 5 天,云南大理警方再次接警。在大理大众旅社北楼 103 房间发生一起命案。

死者名叫王钦良,老家在浙江诸暨县牌头镇,是个正经的生意人。来大理是为了做买卖,身上带着 1000 元现金及不少货品。

经过仔细尸检,警方发现死者右手腕有明显电击痕迹,且随身物品丢失,遂认定这是一起杀人抢劫案。

大理警方将案情上报后,云南省公安厅感觉事态严重。根据各地汇报来的信息,他们做出判断:云南境内出现了一名连环杀手。

尽管大理、保山等地法医出现误判,将辖区内的旅馆死亡住客定性为自然死亡,但 5 月间,省府昆明也发生过两起旅馆杀人案,再加上 9 月 3 日大理警方通报的这起案件,连环杀手的存在已经不容置疑。

由此,之前发生在大理、保山、楚雄一带的「自然死亡事件」也被推翻——这些死者可能都是连环凶杀案的受害者。

旅馆杀手云南境内流窜作案路径

旅馆杀手云南境内流窜作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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