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安乐死:我们是否有权力结束自己的生命?(第1页)

● 荷兰的多元死亡观。

● 中国农村里老人向死而生的心态。

● 儒家传统以及基督教都不认为人对自己的生命有主权。

● 康德的理性伦理学在安乐死的问题上呈现出不同的解读方式。

所谓安乐死,就是身患绝症,面对无休止疼痛的折磨下,主动放弃生命的一种行为。大家首先联想到的可能是离别,眼泪,悲伤,一切黑暗冰冷和沉重的哥特式图像可能撑满你的大脑。不过这次我们谈论恰恰不是这种死亡。

首先跟大家分享一个我的经历:有一次去荷兰的莱顿,在散步经过市区的圣彼得教堂的时候,隔很远就听到大声的音乐。放的是海莉· 韦斯特纳的绝不说再见,我很吃惊。教堂平素是很安静的地方。欧洲基督教衰败得很厉害,很多教堂都空着。再说这首歌怎么会在教堂放呢?歌词译成中文是这样的:

若能找到妥当的言辞

我就不会嘴拙词穷

我要凝视你的双眸

誓不分离

我正纳闷教堂怎么会放这首歌,进去一看,大吃一惊,里面停满了棺材。棺材上画了很多画。各色各样,各种风格流派。莫奈的莲花画和梵高的星空都满涂在棺材上了。一眼望去,色彩斑斓。一问才知道是殡葬用品的展销会。原来这首歌放在这,不是说生离,而是讲死别。

我从来没见过彩色的棺材。彩色的棺材给人的感受很特别,它提示你死亡不是黑暗的,冰冷的,是那种哥特式的,反而是一个亮丽光鲜,生动宜人的。这种死亡观的革命,使得人们相对容易接受死亡。

那么,当一个人患了绝症,无可药救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无休止的病痛,他有没有权力选择没有痛苦的结束生命呢?

荷兰的死亡观比较多元,多元的死亡观使得它在安乐死方面也比较开明。荷兰早在 2002 年就搞了一个「生命终结和安乐死法案」,通过一套严格的审批流程来规范安乐死。一个病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执行安乐死:

? 病人的痛苦极重,不可承受,且不可能有任何改善。

? 病人自愿且长期坚持安乐死请求。这个请求不能受别人影响和诱骗,不能是因为吃了精神类药物或罹患精神疾病所致。

? 病人必须对自己的情况,后果和选择充分知情。

? 至少要有一位其它的医生对以上的情况判断和主治医生一致。

? 医生或者患者必须按照一种医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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