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节 不愿再做疯批霸总的菟丝花(第1页)

父亲好赌成性,为了钱把我送给财权滔天的沈淮之,成了他豢养的金丝雀。

后来,我实在受不住他的占有欲,在他车祸失忆时,我趁机逃跑。

不承想,多年后他直接把我从我的订婚宴上劫走,目光阴鸷冰冷:「乖乖,你好大的胆子,主动跟我走,还是要我扛着你走,嗯?」

1

从见到沈淮之的那一刻起,我的脸色就开始变得煞白,连手中的酒杯都拿不稳掉在了地上。

我的未婚夫林叙从服务生盘子里拿了一杯新的香槟递给我,悄声关切地问:「鸢鸢,怎么了?」

我赶忙收回目光,讪讪一笑:「抱歉,我可能太累了。」

今天是我和林叙的订婚宴,林家在北市算得上是名门,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了。

但我没想过连沈淮之都会赏脸参加。

偏偏——

林叙的妈妈走过来,可能是对我刚刚的失礼不满,她的脸色有些难看。

她说:「阿叙,你带小鸢去敬沈总一杯。」

我眼皮子跳得厉害,却还是只能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没关系,可能他并没有恢复记忆。

可我每一步都犹如在砧板上行走,最后在沈淮之跟前停住时,我恐慌到有些失聪。

我僵硬地抬起头,直接对上了沈淮之冷峻的目光。

「沈总,感谢你来参加我们的订婚宴,深感荣幸。」

沈淮之直接避开林叙的碰杯,抬手间依稀可见腕表后的文身,他目光淡淡,却一瞬不瞬地盯着我。

令人窒息的气氛不知道僵持了多久,终于听见沈淮之开口:「不是你的荣幸。」

我无比害怕他继续说出任何令场面更加难堪的话,只能硬着头皮重新抬头看他,神色哀求。

恍惚间,我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灯红酒绿的环境里,我不知道喝了谁递过来的酒,浑身难受得像是有千万蚂蚁在啃食。

我死死抓住沈淮之的手,像是即将溺毙的人抓到了最后一根浮木,我当时也是用这样的神色哀求他带我走。

他气定神闲地坐在我旁边,捏着我的耳垂让我好好说自己错在哪儿了。

……

沈淮之目光终于移开,他勾了勾唇,继续说:「是我的荣幸。」

我松了一口气。

沈淮之扬了扬手中的酒杯示意,随即一饮而尽。

后来我又跟着林叙敬了几桌酒,可我始终感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