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3 节 我与他的那十年(第1页)

结婚纪念日前一天,我被查出了胃癌晚期。

这是我与秦野结婚的第五个年头。

我和秦野相识数十年,熬过了年少落魄,跨过了七年之痒,他曾经那样热烈地爱过我,哪怕被打得头破血流也不肯放开我的手。

所有人都说,我是秦野的命。

可我知道,我这个正主还没死,秦野就已经养了八个替身了。

1

4 月 17 号。

凌晨两点。

我久违地接到了秦野打来的电话,接通以后,是秘书小刘的声音。

「喂,夫人,秦总应酬的时候喝多了,一直喊您的名字,谁都劝不住,您能来一趟吗?我们在临江酒店。」

「好,我马上过去。」

挂断电话,我强压下身体上的不适,叫了辆出租车直奔临江酒店。

算起来,我已经三个多月没见过秦野了,最近这两年时间里,他总是借口工作忙,不肯回家。

他有千百种理由敷衍我。

「我出去应酬还不是为了让你过上更好的日子,你乖一点,卡里没钱了就跟我说,不要成为我的负担,嗯?

「公司的事很忙,不过,结婚纪念日我会抽出时间回去。」

其实哪有那么忙。

我不是傻子,他的衣服上有陌生的香水味,手机里有备注亲昵的联系人,我怎么会看不出来他外面有人了。

可是我们好不容易才走到现在,以这样的结局收场,我真的不甘心。

我们在一起整整十二年,住过地下室,吃过凉菜剩饭,最苦最难的日子我们都熬过去了。

曾经的誓言那样深情。

他说过,再也不会让我掉一滴眼泪。

我一直都记得第一次在高中新生欢迎会上见到秦野时的样子。

那时候的秦野那样固执张扬,却会因为我在台上的一支《吉尔赛》失神好久,连路都走不动。

为了能多跟我说几句话,秦野每天放学都会守在学校门口,等着跟我走同一条路回家,他总是笑着追上我:「好巧啊,我们顺路。」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一南一北也叫顺路。

后来这条路越走越长。

升入高三那年,秦野红着脸向我表明心意,向来雷厉风行的少年此刻竟有些笨拙。

「朝宁同学,我……我喜欢你,我再也不犯浑了,你能不能也试着喜欢我?」

盛夏的心,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