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109(二更) 膜拜苏司主(第1页)

梧州一向民风剽悍,治安也不能说很好。可是就算如此,接连发现十七具被人杀死的尸首,也算是一件能引起官府重视的大案要案

朗朗乾坤,王化之下,又岂容这般猖狂?

再者十七人的队伍已经不算小,成员也大都是些精壮男子,这些行商显然也是具有一定战斗力。

可这些人如今被尽数屠戮,可见对方也是具有一定武力值,说不准还是什么山贼团伙。

故而官府一边派出府衙之中捕快查案,敦促速速破案,一边向着军中求助,只盼能助己一臂之力。

可如今种种,终究也是并无收获。

衙门里的捕快吃了好几轮板子,城中地痞与城外恶霸被拘了个遍,也未见有什么收获。

如此过了一年,别说寻到凶手,就连死者身份也未能寻出。

这些行商大抵是常年在外,两三年不得归家也是常有的事。他们行囊与路引皆被掠夺而去,如此一来,又如何能断其身份?

日子一久,这案子顿时就成为了悬案。

彼时梧州百姓讨论得再如何热切,可伴随时光流逝,他们也不觉渐渐淡忘了这件事了。

然后就到了三个月前。

本来众人已经淡忘的记忆,又被残忍的凶杀勾起来。

这一次凶手不止一次犯案,而且是在多地犯案。

有时按照案发时间来看,凶手除非分身有数,显然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而这些凶杀案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案发现场以死者鲜血描绘了一朵血莲花,而且死者皆被斩去了右手拇指。

而这跟一年前的凶杀案一模一样。

一年前的凶杀案,官府判定此案是莲花教所为,这乃是因为案发现场有人用剑尖沾染了鲜血,描画了一朵血莲花,是为莲花教信物。

更不必说此案性质恶劣,手段凶残,不是正常人能做得出来。如此凶残,也十分契合莲花教这邪气森森的风格。

只不过就算如此,说不定也是有人托莲花教之名行凶,以此来遮掩自己的私欲。

可是到了如今,这桩案子变得扑朔迷离,更变得凶残诡异。

如此凶残手段确实好似是莲花教所为,可是从前莲花教杀人只会留下血莲标志,却从不会剁掉别人的右手拇指。

如此种种,更令人觉得万分诡异。

官府也是似信非信,始终不确定这口锅是不是需要扣在了莲花教的脑袋上。

如此种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