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人十年,可他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我的名字。
我只当他是触不可及的电子蝴蝶。
可后来有一天,他说他所绽放的光芒是我给予的。
我才知道,原来星星也会低垂。
而追星的我,从不是痴心妄想。
1
和前任分手的那天,我去看了演唱会。
顶级音质配上天王完美的嗓音。
全场大合唱时我哭得情难自抑,手机从手心跌落在地。
我低头捡起,满天的彩带突然迸发。
我被吓了一跳,却听到一个戏谑的声音。
「你的手机壁纸好像是我诶。」
抬头的瞬间我脑中好像有烟花炸开。
这不是我那貌美又当红的本命?
眼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当红男明星——温隽。
在网络信息发达的情况下,闯入大众视线的明星不在少数。
但往往在热播剧完结,或者综艺热度下降后就不火了。
温隽不一样。
他可以说是最受欢迎的当红小生之一,九千万的粉丝数量,绝对上称得上是顶流。
我大脑一片空白,胡乱地抹抹脸上刚才残留的眼泪,有些后悔。
该死!
刚才哭过一次,我已经可以想象到自己的狼狈。
什么时候都可以丢脸,但是在帅哥面前不可以!
尤其还是喜欢了十年的顶级帅哥!
当机立断,我立马从包里掏出化妆镜背过身,整理起仪容仪表来。
天王刚好唱完了一整首歌,满场的欢呼和掌声震耳欲聋。
我感觉肩膀被人戳了戳,转过身,他笑意盈盈地把手机递给我。
「你还没回答我呢。」屏幕上的彩带被他拂去,亮起的区域是一张漫画手稿。
虽然是漫画的形式,但是不难看出画的是一个面容精致的少年。
「你是我的粉丝吗?」
我心跳一滞,接过手机的指尖控制不住地颤抖。
努力压制住心头的激动,我挠挠头期期艾艾地看着他:「这……这是你吗?看着是挺像……
「你是那个温……温什么?温隽?」
「……」
少年黑了脸,上扬的桃花眼瞥了瞥我,欲言又止。
我尴尬地摆正身子,跟随着人群挥动手中的荧光棒,想着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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