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圈新贵孟凉笙生性薄凉,不笑含煞,却爱极了我。
可当我被他死对头绑架,手指被一根根掰断时,他隔着屏幕笑我:「若若,疼吗?可你的疼不及阿眠的万分之一!」
原来白月光的死,他还恨着我。
被解救后我悄悄离开,他却发疯般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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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凉笙成为京圈的商业新贵时,我正窝在肮脏的后巷,用废手刷盘子。
我将一摞洗好的盘子搬进后厨,看到电视上正播放他的采访。
「两年了,您都没有感情动向,是否在等未婚妻沈若治愈归来?」
孟凉笙目光深如寒潭,压着情绪沉声答:「在等。」
饭店里的女顾客两眼放光,惊叹道:
「孟凉笙太帅了!还这么深情!」
「我要是沈若,就立马嫁给他!」
我哑然失笑。
其实真正的沈若,每天都躲在阴暗处,活得像只老鼠。
刷盘子的钱,远远不够支付我治疗手指的费用。
在包房推销酒品时,一位客人将手摸向我的胸。
我需要钱,就得豁出去。
坐在 C 位的男人却开了口:「好摸吗?」
声线寒冽低沉,冷意十足。
整个包房都寂静下来,吓得那位客人立马缩回了手。
不合时宜的安静里,男人向我勾了勾手指:「过来,让我摸摸。」
明明是句又撩又欲的话,却被他说得寒气逼人。
我未动,只是盯着那只手。
修长干净,白如玉兰。
男人的头微微后仰,隐藏着面孔,只看到他深色西裤下裹着修长的腿。
像是一尊不敢得罪的瘟神,我被人一把推了过去。
男人的肤色在黑暗中更显冷白,气质冷漠如雪后荒原,眉心微皱,便觉得煞气傍身。
我坐到他身边,努力控制着十根手指,捧着一杯酒递到他面前。
那道冰冽的眸光,落在我指节怪异的手上。
半晌没有接杯。
「丑吗?不好意思,脏了您的眼。」
他未语,一手接过酒杯仰头灌下,一手大力按住我的腰。
掌心的热度,透过衣料,贴着腰线。
我却似麻木,感受不到暖意,抑或是耻辱。
男人的手顺着瘦弱的脊背,一点点向上摩挲。
他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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