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节 十年春(第1页)

我死在了和褚继洲相恋的第三年,死前他曾守在我的身边,发誓此生非我不娶。

十年后,我意外重生了。

面前十年未见的褚继洲正单膝下跪向我求婚。

而我看到他身后镜子里的我,是一个与我十分相似,但绝不是我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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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褚继洲,称得上是青梅竹马。

我们的父亲在生意上有密切的往来,母亲也是手帕交,于是两家选择了同一小区的临江别墅,成了邻居。

他只比我大一天,恶劣,又喜欢摆哥哥的谱。小时候玩过家家,骗我吃泥巴汉堡,封我做小宫女;再稍大一点,管着我不许抄作业,向我爸妈告状我逃课;等情窦初开的时候,他又悄悄撕男同学写给我的情书,还恶狠狠地警告我不许早恋,却没发现自己在说到早恋这个词的时候都悄悄红了耳朵。

我们就这样从幼儿园一起念小学,一起念初中,一起念高中,最后一起上了大学。

我们都是独生子女,精英阶层的教育并不简单,作为唯一继承人的我们心智早早就成熟,所以悄悄熬夜看到小说里那种跋扈的大小姐时我老是笑,这时褚继洲就会给我发消息质问为什么我房间里的灯还没关。

我一般会回:都大学了,你还管我?

第二天他就会气哼哼地来找我,一边关注我有没有认识新的男同学,一边带我去各个地方玩。

他喜欢运动,圈子里的朋友也都介绍给我认识过。有个黑皮体育生曾经对我很感兴趣,对我发动过猛烈的追求攻势,但是没过多久就销声匿迹了。我怀疑是褚继洲的手笔,但是我没有证据。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

虽然听起来很突然,但是我想可能是他怕再不下手,我早晚有一天会被人拐走。

表白的时候他也说不出什么情话,只是带我去吃死贵又难吃的法餐,给我倒红酒的时候,眼睛盯着瓶口,一边面无表情地说出了大概已经排练了八百遍的台词。

「宛宛,和我在一起。」

当时烛光摇曳,我倚在靠背上跷起穿着黑色中跟鞋的脚去轻轻钩了一下他的裤腿。

「嗯……我考虑考虑。」

我感受着他瞬间僵直的身体,恶劣地朝他笑。

他抿着嘴,十分哀怨地看了我一眼:「宛宛…」

我扑哧一下,钩过他的脖子,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

2

我们曾是大学里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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