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点被邻居强暴,妈妈为了救我而重伤他,被判十年,病死狱中。
爸爸为了给妈妈讨公道,被人故意砸死。
我获赔四十万,拿着钱去读了大学。
毕业后,我做了住家教师。
而雇主就是当年的邻居。
面对这温馨的一大家子,我笑了。
第一个,先杀谁呢?
1
我凭借 985 高学历,成功应聘上林一的专职住家教师,月薪八万。
林一才十三岁,但恶意已经从小眼睛里泛滥。
第一天上课,林一在玩美工刀,他毫无征兆地用美工刀划伤我的大腿,疼得我腿都在抖。
他看我狼狈流血的样子,眼里冒着愉悦的精光,像在看一具会疼会哭的玩具。
他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说:「对不起沈老师,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和你玩游戏,谁知道你不会躲啊。你不会和我一个小孩子生气吧?」
不生气?
他是小孩就可以随意伤害我?
林一早就习惯了这种恶劣的伤人游戏,威胁我:「敢生气你就滚蛋。」
我忍着气不吭声。
他眼里都是得意和兴奋。
天生坏种。
他的历任住家老师都干不过十天,都被他整跑了。
他拉起我的手,塞了一叠钱给我,打发我:「给你去看腿!沈老师你一定要教我很久,如果你半路跑了,我爸爸是不会给你工资的噢。」
我抽回手,忍着厌恶:「我一定不会走的。」
他挥挥手,赶我走:
「沈老师去换身衣服啦,你的血都弄脏爸爸给我买的澳洲地毯了,你那点工资可赔不起。」
他爸林涛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进来,看了眼我的伤势,宠溺地揉揉他的脑袋:
「贪玩!你又划人了,下次下手轻点,别把沈芸老师吓跑了。」
在他眼里,林一用刀划伤我的行为竟然只是「贪玩」?
他丝毫没把我当人看。
就像当年他要强暴我一样,我只是被他玩弄的玩具。
2
晚上十点下了高三晚自习,路上没什么人了。我看到邻居林涛的车停在路边,就和他打声招呼。
林涛朝我笑了下,挥手说:「恋恋,现在太晚了,我也要回家,上车来,叔送你。」
「好,谢谢林叔。」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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