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陆家的养女。
也是陆家养的最低贱的一条狗。
为了活命,我爬上了陆家太子爷的床。
所有人都说我这条狗配不上高高在上的陆瑾修,可他却视我如命。
1
我叫陆礼,是陆家的养女,陆瑾修是我的哥哥。
那年十岁我妈为了保护我,被嗜赌如命的父亲打残了一双腿,而我则被我爸打断两根勒骨,当我从医院醒来,我便被我爸以二十万卖给了陆家,自从以后,我便改姓陆,跟在陆家真正千金陆晚颜身边,做她的小跟班。
陆家父母,一共生了两个孩子,陆瑾修和陆晚颜,只不过陆晚颜生下来就有心脏病,一直被陆家娇养着。
陆家父母买我,是为了让陆晚颜有个伴。
我第一次见到陆晚颜的时候,她坐在轮椅上,皮肤透着脆弱易碎的白,像一只洋娃娃,漂亮的像是童话故事书里走出来的人,我怯懦而又自卑向她伸出手,「你好,陆伯伯说,要我和你做朋友……」
或许觉得我的话太可笑,她扫了一眼我带着泥点的指甲缝,然后用冷到骨子里的声音对我说:「和我做朋友,你也配?」
陆晚颜只把我当成是陆父给她买的用来解闷的狗,和她身边的其它宠物相比,我不过比它们会说话有名字而已。
所以我入住陆家第一晚,陆晚颜便给我买了一条狗链栓在脖子上。
她觉得我是陆父买来给她的,我可以任由她支配。
在陆家父母出差后,陆晚颜拿起剪刀让我趴在地上,剪掉了我一头的长发,我看着地上的长发,红了眼睛,她一边哼着歌一边告诉我不准哭,否则她就把手中的剪刀插进我的头皮里。
我害怕了,强忍着泪意,直到她将我剪成一个秃子。
那天,陆晚颜离开后,我抱着一地的头发直掉泪珠子,紧接着一双穿着灰裤的修长双腿映入我的眼帘,我抬起头往上看去。
是陆修瑾。
他逆光而立,周身被镀了一层浅金色,他好看的像是书里的人,而我是个秃子。
2
十八岁以后,
我跟随陆晚颜考上了本市的同一所大学。
陆父的意思是,让司机接我和陆晚颜一起上下学。
陆晚颜却从不让我和她坐同一辆车,每当陆父目送我和陆晚颜上车后,陆晚颜便让司机假装把车开走,然后走出没多远,陆晚颜就把我从车上踹下去。
其实,陆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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