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霓虹在斑驳中闪烁(第1页)

我爱上了一个小姐。

她离开前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干我们这行,最忌讳两件事。

「一是忘记收钱,二是爱上客人。」

她说她不会爱上我的,让我别惦记她了。

可那次,她也没收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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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那年,我妈跟人跑了,我爸喝酒把自己喝死了。

我一个人守着五十平的老破房子,每天打零工度日。

走街串巷收破烂的时候,我认识了林倩。

那天晚上下着大雨,她浑身湿透地蹲在自行车棚里避雨。

我拿着手电筒朝着她晃了晃,这才发现她烧得脸色通红,身上也有伤。

送她去医院打完点滴后,天已经亮了。

我陪她从医院回家的路上,不少人对我们指指点点。

「李然啊,你不要跟这种小姑娘在一起哦,脏得咧。」

我愣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她就低着头一路跑进了深巷里。

后来我才知道,她妈是按摩女。

每次在家里接客的时候,就会把她赶出来。

在那之后,我会在她躲在自行车棚里的时候去陪她,她也再没有躲着我了。

我是个天生的瘸子,别人看我的时候总是不自觉露出怜悯或厌恶的神情。

可是林倩不会。

她会坐在我的三轮车后面,跟我一起去收废品。

直到前不久,她妈欠了一笔高利贷,跑了。

高利贷半夜去了砸了她家,让她还钱,否则就让她卖身还债。

等我收到消息赶到她家的时候,她缩在角落浑身发抖。

手里的水果刀差一点就要割到手腕上了,被我一把夺过。

「他们没把你怎么样吧?」

她不说话,连哭声都没有。

我想拉着她去报警,被她拒绝了。

「警察刚走。但是要债明天还会来的。李然,我想死,你让我死吧。」

我的心一抽一抽地难受:「警察会管的!」

她突然有些歇斯底里:

「可是警察没办法天天守着我!

「我从出生到现在,每隔一两年就要搬一次家。

「因为这些职业追债的,总有办法能找到我们!

「连我妈都受不了,丢下我跑了。我能怎么办?李然,我能怎么办?」

我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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