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三娘(第1页)

三娘

我是一个杀猪女,偏偏痴心妄想,爱上了年轻的状元郎。

状元郎总是冷冷淡淡,嘴里念叨着「男女授受不亲」。

可为了我,他亲口拒绝与公主的婚事。

直到我看见他近乎痴狂地将那女子拥入怀中,我才知道。

拒婚,不是为我。

娶我,却是为了她。

1

「三娘,怎么站在廊下?」沈逸快步走过来,将披风披在我身上,「夜深露重,三娘快些回房吧。」

沈逸宫宴归来,一袭红色官服,衬得他面如冠玉,冷静端庄。

我看着他手持一盏琉璃灯,不疾不徐向我走来。

「我在等相公回家,相公今日还要宿在书房?」自从我们成亲以后,他从未与我同床共枕。

「嗯。今晚宫宴,有些公文没有处理完,你今夜,不必等我。」说完,他就急匆匆离开。

我看着他的身影从拐角处消失,视线莫名地模糊了。

披风上早已没有了他的体温,我紧紧地攥着,好像还能抓住些什么。

我呆呆地站在廊下,满脑子想着白日所见。

今日上午,他匆匆地用过早饭就出门,言称:「今日宫宴,要早早前去准备。」

当今圣上为小公主满月举办宫宴的消息尽人皆知,连街头的乞丐都分到几碗稀粥,说是圣上要为小公主积福。

可我不明白,所谓宫宴跟他一个翰林院编修有什么关系?

直到我为他去送披风,看见他将那白衣女子拥入怀中,看见那女子小心翼翼地蹭上去亲吻他,看见他情欲难耐染上眼尾,失态地将那女子抵在墙上,我才明白。

披风宽大,掩盖一袭春色。

那披风,正是我身上这一条。

抓着披风的手松了又紧,许久,我抓过披风狠狠地掷在泥里,酝酿许久的暴雨终于落下来,月白色的披风混进泥水,脏污不堪。

像现在的沈逸,也像我们的感情,脏得令人作呕。

也许东西脏了,就该扔了。

2

回到房间已是三更天,我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地怎么也睡不着。

不知怎地,又想起当年我和他的初见。

我爹是个屠户,我是屠户家的女儿。

那个上午,我像往常一般在小贩的吆喝声中打开铺子,挥刀卖肉。

天青云淡,那疏朗的少年声音就顺着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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