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我入骨的义兄瞒着爹娘将我卖给了一个病秧子。
他把我打晕,强行塞入花轿,只为了换取十两银子。
再次见面,我成了长公主的座上宾,而他是苟延残喘的下民。
当年纵马踏花的少年郎,如今好似狗一般匍匐在地,想要得到我的垂怜。
我用十两银子买下他的命,赏赐给他最烈的毒酒,而后问他:
「当年不顾一切与我撇清关系,如今后悔了吗?」
少年边哭边笑,红着眼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不悔!」
后来,我不顾一切在乱葬岗中救下了他:
「可是,三娘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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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见义兄沈南风,是在长公主李书瑶举办的赏花宴上。
彼时我是长公主府上最尊贵的客人,富可敌国的京城新贵。
而沈南风却是李书瑶身边最低微卑贱的面首。
他穿着单薄的雪色长衫,袒胸露乳,浑身上下早已没了我印象中那副清朗如月的书生相,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子香腻腻的脂粉味。
李书瑶让他光着脚丫子在冒着寒气的冰块上跳舞,为我们助兴。
沈南风卑躬屈膝,听话照做,只为讨好那个高高在上的女人。
「说起来也巧,我这面首原来有个名字,叫沈南风。」
「和三娘同一姓氏,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兄妹呢。」
李书瑶端起酒杯,试探性地看着我。
我理解她的小心翼翼,毕竟五年前京城沈氏一族的家主沈无疆勾结外敌,谋朝篡位,被皇上赐死,九族连坐。
整个家族唯有沈南风得了长公主的垂青,被她招入公主府成了面首,得以保全一命。
因这一事,京中已经没有几个姓沈的了。
更何况我入京不过半年时间,却早已在这繁荣之地赚得盆满钵满。
长公主有求于我,却又提防我,自是能够理解的。
我眼角余光瞟向正在冰块上卖力舞动着的沈南风,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
「公主说笑了。」
「民女确实有过一位兄长,可惜他早就死了。」
「更何况,我那兄长是铮铮铁骨的硬汉,就算他还活着,也绝不可能如这位郎君一般,在大庭广众之下献舞。」
话音刚落,沈南风踉跄一下。
他自冰面上摔落,身子狠狠砸向我的座席,随后滚落在布满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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