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剖绘!鉴定结果!(第1页)

“其实,我已经进行过剖绘了!”

犯罪剖绘的四个依据——

首先是致死手法!

目前,已知的24名死者,唯一有尸体的,也就是苏可馨。

她的躯体上,看着没有其它致命伤。

死因大概率就是脖子上的切割伤。

而切除脑袋,目前来看,是为了后续倒吊放血,让人皮更干净。

这只能说明,制皮人经验很足,很专业。

除此之外,是对尸体的“高调”的处理手法。

和之前的小心谨慎,对比明显。

这变化,是目前最大的一个疑点。

第二个剖绘依据,是特殊涉案地点——

鱼塘!

木屋!

和对尸体的“高调”处理一样,抛尸地选的也很“高调”。

二者算是同一个疑点!

剖绘的依据,是案件事实。

从疑点里,自然不可能剖绘出有用结论。

第三个依据,受害者特征。

目前已知身份的受害者,共有五名。

他们连性别都不一样。

职业、家境、爱好等方面,几乎没有完全重合的。

究竟是哪种共同特征,让制皮人选他们作为目标,沈庭现在,还真没找到。

“制皮人,需要的是人皮。

我能想到的,就是受害者的皮肤,都比较特殊。

但皮肤怎么才算特殊?”

比较白皙?

比较干净?

应该都不对。

因为五名受害者,生前的皮肤状态,差距挺大的。

有的在矿井工作,还有的年龄比较大,皮肤真说不上好。

“或许,制皮人选择目标,压根就没有特定的标准?

随机选择目标?”

沈庭眉头皱紧,他也有些拿不准。

最后一项剖绘依据,只剩其它特殊线索了。

制皮人的特殊行为,倒是有很多——

车祸现扬,绕着轿车跳舞。

用脚将受害者的头颅,踢进鱼塘。

在倒吊无头尸的木屋外,燃放烟花等等。

这些,都不是普通罪犯,会做的事。

沈庭反复剖绘,只能勉强推测,制皮人似乎处于一种非常疯狂,非常癫狂,非常兴奋的状态。

这种状态,甚至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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