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之后,赶在给新科进士授课之前,赵安革新吏治。
强化都察院监察百官的职能,同时由吏部考功司主持,对天下官员进行考核,也就是“考课”。
赵安借鉴了唐朝的考课制度,将考课标准定为“四善三十最”!
“四善”是最基本的官德,大小官员都应达到品德端正、为官清廉、处事公平、勤政不殆等要求。
“三十最”即按官员的类别和职能分为学官、将帅、政教、文史、纠正、勾检等三十类,每类都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和细则。
而且规定每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根据评级对官员进行奖惩,做到能上能下,优胜劣汰。
其实大靖也有一套自己的考课制度。
只是像都察院一样,到帝国后期都沦为摆设了。
赵安是将细则进一步完善,将标准进一步量化,也不再对京官和地方官员进行区分。
对于他而言,这不过是奠定了新朝吏治的基石罢了。
像这种考课制度想要真正施行好,仅靠这些常规的标准是不够的,还要能够抓重点,侧重帝国的重点事项,也可以说是“硬指标”进行考核。
用现代的话术来说,就是以结果为导向,提高办事效率,治理官僚主义。
明朝首辅张居正的“考成法”很合适。
此法以“立限责事,以事责人,务责实效”为原则,六部和都察院把官员应该办的事情定立期限,然后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
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底,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内阁。
由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
完成一件则登记一件,反之就得如实申报,否则论罪处罚。
六科也可以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而内阁也可以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他暂时并没有废除丞相,设立内阁的想法,这套运行系统大可以变成“摄政长公主、左右相—六科—六部”三层监管链条。
新朝虽尚未正式成立,但各地都有太多大事要事要办了,这种考课之法立限考成,一目了然,完全可以从大事要事入手,逐步完善,成为对普通考课的有益补充。
张居正在推行此法的时候,取得的效果还是很不错的,发现了一大批不称职和不干净的大小官员,也提拔了许多人,比如守辽大将李成梁。
在赵安的制度设想中,无论是监察,还是考课,都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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