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树林的诱惑下,罗英志又努力跟了上去。
他素了好几年,自从跟陆小夏的婚事定下来,他肥大的身躯最近像是苏醒了一样,常常春心躁动。
他感觉自己又行了。
追啊。
去了小树林,是不是可以打个野?
想想就刺激。
他拼了老命往前追。
过了干涸的小溪,陆小夏就在对面不远的地方,转回身,笑盈盈的看着她。
罗英志觉得命运真是神奇。
很小的时候,罗陆两家大人关系好,她妈带他去陆家玩,那时候,他爹还没得肝癌,陆小夏的妈也还没有出事。
他妈私下里逗他玩,让他对陆小夏好一点,将来争取娶陆小夏回家。陆家双职工,端的铁饭碗。
他那时才十来岁,总觉得陆家对他而言,是高不可攀的,他家虽然也住县城,可是他爸妈都没有工作,但对妈妈的玩笑总是嗤之以鼻。
谁能想到后来,他没了爹,陆小夏没了妈,两家合成了一家。
他跟陆小夏成了一个屋檐下的兄妹。
他妈原本也是打过陆小夏主意的,让他娶陆小夏,还能省一份彩礼。
可是他那时认识了秦红秀,秦家条件比陆家还好。
于是他们娘儿俩综合利弊,选择了秦红秀。同时,吃了陆小夏的工作和彩礼。
人总是要做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嘛。
半辈子兜兜转转,没想到最终原地等他的还是陆小夏。
他想,他要对陆小夏好一点。
毕竟当年若不是陆小夏把工作让给他,他也不可能娶到秦红秀。
“小夏,你等等哥,我都跑饿了,早上走的急,就喝了一碗粥,吃了点小咸菜!……”
他撑着腿,弯着腰,嘶哈嘶哈的,喘成了狗。
“你快点,我都等急了!”
陆小夏在前面朝他招手。
罗英志心花怒放,陆小夏真好看。
小时候他就觉得陆小夏好看,过了二十多年,虽然她也老了,但美人在骨不在皮,比起同龄的妇女,陆小夏还是好看的。
至少比他相亲过的那些寡妇都好。
也是奇怪了,女人一过了四十,大部分都跟发面馒头似的胖起来,陆小夏就不胖。腰是腰,屁股是屁股。
一想到打野,他又有劲了。
快步跟上去,跨上一个大石头,那边就是小树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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