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要不先扬名?(第1页)

“大波霞?帅超?”

听完武兆南的消息,楚千钧马上就想到这两个角色。

出自《夜生活女王之霞姐传奇》。

那霞姐,确实算得上欢场传奇。

要知道,在大波霞之前,舞小姐就是舞小姐,从来没有能够升级成老板的。

大波霞是第一个,从舞小姐做到了夜总会合伙人。

当然,夜总会并不是大波霞的,背后有金主。

大波霞只是负责管理、也有出资,占了一点点股份。

要不然,那个什么帅超,也不敢找大波霞的麻烦。

毕竟,老板与管理是两回事。

“手下上百号人,又是卖粉的,确实是不好惹。”

“我们也没必要为了一个场子,一些小姐,就去同新鸿基拼。”

Tony这会儿喝着啤酒,悠哉游哉,抛出看法。

“嗯!”

阿华、耀文两个稳健派听得,亦是赞同这个说法。

他们倒不是怕那个什么帅超。

只是现在大埔多家店铺正装修。

钧字的场子一家都还没开起来。

这个时候去闹事,时机不对啊。

“老大,你觉得呢?”

爱莲坐在楚千钧身边,亲手为其倒起啤酒,请教道。

楚千钧举起杯酒,慢慢喝下,脑子转得飞快。

一开始吧,楚千钧的计划是,先立业,后扬名。

现在既然知道大波霞的事,思路也不是不能变。

区区一个帅超,根本不值一提。

先扬名,让港岛江湖知道钧字,之后多店开业。

这样是不是更好一点?

“这样吧,一会儿吃完饭,大家就一块儿去黑天鹅夜总会坐坐。”

“吃喝玩乐一条龙,我请。”

“到时候再叫那个大波霞聊聊。”

“好啊!”

“十三妹,你去告诉外面的兄弟。”

很快,后巷火锅店外几桌人马,都欢呼起来:

“谢谢老顶!”

出来混的嘛,本就喜欢吃喝玩乐。

老顶买单去夜总会消遣,大伙儿怎么可能不高兴。

……………

旺角黑天鹅夜总会。

这是一家六七十年代风格的夜总会。

昏暗的灯光、中心的舞台、台上歌唱的小姐、不时送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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