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 深化吃饱穿暖,阶梯税务制度(第1页)

“啊?这……陛下,是否太过于严厉?

在定刑标准上,是否……”

“刘爱卿,在人伦之中有一条,叫做一命抵一命!

危害了公共安全,通常会造成至少一人死伤,为何不该?

当然,法需要具备温度,不能是完全的死板。

举个例子,有一个家庭,只有老人加上一个儿孙辈。

由于老人有病瘫在床,儿孙辈无法娶妻生子,甚至连自己的生活都顾不上,被老人拖累。

十年,二十年,一直不得解脱。

这位儿孙辈,有一天实在想不开,想拉着老人一起下去。

老人死了,而这位儿孙辈没死,该不该判死刑?

此类,要结合其日常行为判断。

若是当地村落,绝大多数百姓都认可这位的孝心,那就可以酌情少判,甚至不判!

反过来,若是当地大多数百姓认为,这位儿孙实际上并无孝心,只是老人命硬,则适用于死刑!

为了避免收买等行为,若要公共判刑,则需要聚集当地百姓,讲明讲明其中要害,导致的后果需要他们自行承担。

如此,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冤假错案或者花钱买命等行为。

这一类的判刑,必须要争取八成以上非幼童的百姓同意,否则不予通过。”

“臣,明白了!

陛下,若是癫病或者痴病,导致的伤人或者杀人行为又如何处置?”

这样做,的确是个办法。

要不然的话,实在是难判。

“这一类病患,给予特殊照顾,但他们的权利,不应超过健康平民的权利。

因此,一旦出现伤人行为,按正常律法判。

若是他人伤害这种特殊群体,则罪加一等!

因为,这违背了人伦之中,最基本的善。”

什么间歇性精神病,在李承乾这里不存在。

就算以后有鉴定办法,除非他人已经没了,否则也不会改变。

没伤人可以特殊照顾,被人伤害可以特殊照顾,但主动伤人,那就按照律法判。

总而言之,不能搞过分特权,那是对正常百姓的不负责,也容易被钻空子。

“臣,遵旨!”

“朕一直强调,在朕这里要的是公正!

不管男女也好,特殊病患也好,都必须得遵从公正原则。

所谓公正,不必公平!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