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社会上流行着一些小圈子的沙龙。里面的人都是清一色的有闲阶层,多数是些富有的花花公子,还有就是在政府部门挂闲职的人,总之都是一丘之貉。这些人重感觉而轻行动,缺乏意志,没有目标,逃避工作,身上看不到生存的价值。他们坐在咖啡馆或小酒吧的安乐椅上消磨时间,成天地闲聊,虽然觉得这种谈话乏味之极,又需要继续下去。他们聚在那里抽烟,喝酒,打牌,谈天说地,纵论天下大事,谈到某些事时又压低嗓门。哗众取宠是这些人的本性,特别是在他们无所事事的时候。他们每个人都崇拜自我,这是他们唯一的偶像。他们挖空心思希望大家都崇拜他们,随便碰上什么人都要炫耀一番,甚至对一个初次相识的陌生人也不放过。他们的目光总是留着神,看看是否有人注意他们,时刻期待着别人以他们的行为方式为榜样。这些人玩世不恭而又爱作分析。他们不温不火、含而不露地攻击一切伟大的东西,攻击一切富有生命力的纯洁的东西,反对一切信仰,也反对人类自身的信念。这些人的骨子里只存在一种毫无生气的乐趣,那就是剖析,没完没了地剖析。这是一种蛀虫的本能,一种动物性的腐蚀思想的需要。他们是真正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
晓芙很荣幸地认识了几个圈中人,这是她取之不尽的快乐之源。她每隔一周都会和这些所谓的风雅之士碰碰头,取取乐。她也很乐意把鸿影介绍给他们认识,因为她觉得这是她炫耀的资本。一天,鸿影在晓芙的带领下走进了一家不太显眼的小酒馆,这是他第一次去参加这种沙龙聚会。
鸿影在那儿看见十来个年轻人聚在一起交谈,年龄都在二十到三十岁之间。晓芙介绍自己的男友时,他们对他也未多加理睬,仍在热烈地讨论,甚至都没停顿一下。鸿影面对这些精英人士,一声不吭,只有洗耳恭听的份儿。其中有一个人的发言引起了他的注意,同时也最让他忍受不了。他头一次听见对方的声音就感到厌恶,自己一时也难以理解为何如此。
此人名叫唐文采。他是这个小圈子里的头,也就是说最机灵的。他的两只眼睛分得很开,目光敏捷,鹰钩鼻,头发已经未老先衰地开始脱落,但跟他的尊容很般配。他说话得体,举止文雅,一双又细又软的手让人握着仿佛会融化掉似的。他永远装出彬彬有礼、周到细致的样子,即便是对心里讨厌得恨不能推下海去的人也是如此。他颇有些小聪明,能审时度势,忽而目中无人,忽而卑躬屈膝,视情形而定。他对什么都怀疑,因此适合的是那种能找别人麻烦,又不给自己惹麻烦的职业。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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