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花江中游南岸,其总面积达2976平方公里,呈现出“七分山水三分庄园”的独特地貌 ,森林覆盖率高达61.7%,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和“中国天然氧吧”。全县辖5镇4乡,包括方正镇、会发镇、大罗密镇、德善乡、宝兴乡等,共67个行政村,人口18.3万人(2024年数据) 。这里不仅有秀美的自然风光,更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一处值得深入探寻的旅游胜地。
历史沿革与文化脉络
方正县的历史源远流长,早期人类活动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距今约4000年。夏商周时期,这里属于肃慎领地;战国时为夫余属地;秦汉、三国和两晋时期,仍归属于夫余。南北朝与隋唐时期初期属勿吉,后属靺鞨。唐中后期至五代十国初期(713 - 925年),归渤海国鄚颉府高州管辖。辽代(926 - 1124年),此地属女真徙单部;金代(1115 - 1234年),隶属上京路会宁俯曲江县,彼时曾是较为繁华之地。
元代(1271 - 1402年),方正县属开元路呼尔哈万户府,后归女真水达达路;明代(1368 - 1644年),自1409年起隶属于努尔干都司;清代(1645 - 1911年),先后隶属于宁古塔昂帮章京、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三姓副都统,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方正境内蚂蜒河以西属阿勒楚喀副都统,河东不变 。
1907年,东北地区设省,大通县下辖方正泡地区的十旗公田局,属吉林省依兰道;1908年,以松花江为界划分吉林与黑龙江两省疆域;1909年农历3月,大通县迁至松花江南岸方正泡地区,县以泡名,设立方正县,并在方正泡南十旗公田中建立县城,仍隶属于吉林省 。
民国初期,方正县受吉林省管辖。1914年至1928年,属依兰道;1929年,道制废除,归吉林省直接管辖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县城陷入混乱;1932年4月4日被日军占领,进入伪满时期;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 。1945年8月22日,苏联红军进驻方正县城,方正县光复;1946年2月,成立民主政府;1947年6月5日,划入松江省,隶属于哈东专署 。1954年8月,改隶属于黑龙江省,最初属牡丹江专区;1979年9月改属松花江地区;1991年4月,划归哈尔滨市管辖,延续至今 。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方正县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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