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盖勒特·格林德沃,是格林德沃家的私生子,但也是唯一的孩子。事实上,当一个家族的下一代只有一个人时,那么那个人是嫡子还是私生子就不重要了,尤其是哪个孩子还拥有绝无仅有的魔法天赋。
我一直知道我是个天才,从第一次魔力暴动后便能熟练调动身体里的魔力。所有的长辈都说我的天赋是格林德沃家有史以来最优秀的,我是天生的黑巫师。我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我极度热爱黑魔法,无论是那种力量在身体里游走然后掌控一切,还是可以肆意破坏一切的感觉让我陶醉其中。幼时我便喜欢读各种黑魔法有关的书,尝试各种黑魔法实验,即使失败也无所谓,盖勒特·格林德沃无所畏惧。那些故事里伟大的黑巫师每一个都让我心驰神往,我曾发誓我要成为和他们一样伟大的黑巫师,即使千百年后,后世的巫师提前我的名字都会畏惧战栗。
遇见他那年我十三岁,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
彼时我刚刚成为德姆斯特朗三年级生,偷偷尝试着六年级才会学习的幻影移形。初次穿越空间的危险感让我兴奋地微微颤栗。可是当我的双脚再次踏着地面时,我发现我似乎弄错了地方。
不过我来不及为自己的小失误而懊恼了,因为在一片开满山茶花的院子里我看见了他。还只是一只脆弱的柔软的麻瓜幼崽的他。当时的我只是无端觉得那只软绵绵的小幼崽很可爱。这是很奇怪的感觉,从小受到纯血教育的我对混血都瞧不起,更何况只是一个麻瓜?见到卑贱的麻瓜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厌恶而是心喜,这实在不正常。
不想多留,我准备离开。
可那只软乎乎的麻瓜居然扑过来抱住我的腿!咒语已经念出,魔法已经启动,不可逆改,我只能带上这么个拖油瓶再次进行空间跳跃。
多年后的我每每回想起这次的初遇都会感叹命运的神奇。他就这样莽莽撞撞地闯入我的生命,以一种一往无前的姿态,硬生生打碎我的防御,然后在我的心底做了窝。
“我们结婚吧。”
“等我长大了我就嫁给你。”
“这是订婚戒指,戴上你就是我的人了。”
这只软嫩的幼崽就这样擅自做主,将我和他的生命连接在了一起。明明是荒唐的要死的约定,不知为何我却没有拒绝。
不是没有挣扎的,把他的话当成是幼崽的幼稚祈求,无视他的示好,只是不知何时这种无视成了一种变相的默许。
默许他自说自话,默许他揪起自己的衣角,默许他进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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